中新網9月30日電 據新快報報道,新的《婚姻登記條例》10月1日起實施,廣東省民政廳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處長王先勝表示,新條例施行后,在校大學生、在押犯人,只要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帶齊相關證件也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據介紹,對已達到法定婚齡的當事人(男不早于22周歲,女不早于20周歲),登記機關不得以未達到晚婚年齡為由拒絕為其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在校大學生如果愿意結婚,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將準予其登記結婚。
但王先勝處長表示,目前,在校大學生結婚還會受到教育部某些法規的限制規定。此外,運動員、公安人員結婚也會受到國家體委及公安部的限制規定。上述人員登記結婚,只要當事人本人認為申請結婚登記不違反單位的有關規定或合同、合約的,婚姻登記機關可為他們辦理婚姻登記。
王處長還表示,在校大學生登記結婚后,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王先勝稱,新《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后,以前有特殊規定的民航空勤人員、國家運動員,一方或雙方都是勞教人員,犯人在關押或保外就醫、監外執行期間,均應準予登記。前提是當事雙方必須能夠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同時,有些人員不準同外國人結婚的規定也被廢除。
而現役軍人、武警目前正在更換新的身份證,暫時還只能按照原來的規定進行登記結婚。(楊莉、陳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