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0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針對“銀行服務是否10月1日起收費”的焦點問題,銀監會昨天做出正式答復:今年6月26日發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將如期于10月1日實施,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礙和變動。不過記者也隨后發現,由于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有關大額取款、零鈔清點整理儲蓄業務等收費標準,銀監會仍在制定中,可以肯定大額取款、零鈔清點在“十一”后的短期內不會收費。
根據《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兩種方式,以市場調節價為主,政府指導價為輔。其中,市場調節價的制定權限集中在總行。從10月1日起,可由各家銀行總行統一設立或變更收費項目、調整收費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政府指導價則由于是涉及非常多的廣大居民和企業利益的收費項目,銀監會、人民銀行和國家發改委正在征求銀行、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近期即可確定。據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包括辦理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
記者昨天采訪了工行、招商、中信等多家銀行后發現,各行短期內都不會有新的收費辦法出臺。這主要由于近日部分銀行已經對銀行卡跨行取款、異地存取款收費進行了調整,外匯點差、票據手續費等費用日前也由銀行業協會進行了統一,各行調整收費的意愿并不強。
另外,即便銀行以后要調整收費,根據《辦法》,須至少于執行前15個工作日向銀監會報告,并應至少于執行前10個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公告,京城市民完全可以提前了解。(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