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6日電 CEPA(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的部分實施細則,如對享受免稅優惠的香港產品以及香港公司的界定等,將在九月底前出臺。據了解,考慮到個別行業的特殊情況,雙方同意在“香港公司”的界定上,因應不同行業采用不同的具體準則。
據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副署長梁卓文在接受中央及地方新聞媒體記者團采訪時表示,在貨物貿易方面,“安排”同意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二百七十種香港產品只要符合原產地規則,都可享受零關稅優惠。因此,如何界定“香港企業”和“香港產品”等涉及原產地原則的問題,香港工商界十分關心。
梁卓文介紹,許多香港企業曾經擔心定的規則太高,但由于內地政府和海關的支持,大部分將以香港的原產地標準為標準。
對“香港公司”的標準認定主要是:必須在香港特區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企業須按香港特區法律成立;企業需繳納香港特區利得稅,但法律豁免繳稅者除外;企業在香港特區從事實質業務的年期須三至五年以上;企業在香港特區雇用員工所占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等。考慮到個別行業的特殊情況,雙方同意因應不同行業采用不同的具體準則。
他說,目前香港特區政府對如何更好地幫助企業利用“安排”帶來的商機,也在部署相應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