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9日電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日透露,國家將投入1500億元人民幣幫助農村信用社解決不良資產問題。
央視國際報道說,這1500億的資金支持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農村信用社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發放專項再貸款,貸款利率按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利率減半確定,貸款期限根據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分為3年、5年和8年。
二是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信用社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用于置換信用社的不良貸款,票據期限為兩年。
除了資金支持之外,國家還在財政、稅收、利率方面對農信社給予政策扶持。財政方面,對虧損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貼補息給予補貼。在稅收方面,從2003年1月1日起到2005年底,對西部地區試點的信用社一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他地區試點的信用社,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試點地區所有信用社的營業稅按3%的稅率征收。此外,在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區實行靈活的利率政策,允許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在基準貸款利率的1-2倍的范圍內浮動。
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監管部主任張功平說:采取這些政策和措施,體現國家對農信社,也就是農村農民的關心。通過這些政策和資金的扶持,使農信社更能增強資金力量,更能增強農信社在農村支農服務中的作用,其中包括保證農民存款的提取,保證各項業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