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5日電 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四次會議24日召開!度嗣胥y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修正案草案,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草案,在此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會上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該草案共20條,通過修改明確了人民銀行的有關職責。
周小川說,該修正案草案中,作為中國中央銀行的人民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和宏觀經濟調控上的作用得到了強化,明確提出其“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草案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監測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對金融市場實施宏觀調控,促進其協調發展”。草案還規定,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應當在國家宏觀經濟調控、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此外,《草案》還明確規定,人民銀行監管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就兩個草案作了說明!渡虡I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共25條。本次修改主要是為了適應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需要,明確規定由銀監會履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責,并保留了人民銀行的部分監管職責。
劉明康指出,為適應當前商業銀行改革的實際需要,對有把握的且達成共識,作了修改,對看不準或者認識有分歧的,未作修改。草案適當增加了商業銀行業務種類,同時適當放寬對其投資限制,在原“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規定之后,又增加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為國務院將來適當放寬商業銀行投資渠道留下余地。此外,為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草案還借鑒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制定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加大了對商業銀行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銀監會對違反本法規定負有直接責任的商業銀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可以取消其任職資格、銀行業從業資格,并可以給予相關處分!躲y行業監督管理法(草案)》共六章43條。它從規范銀行業監管行為的角度,具體規定了銀行業監管機構、監管對象、監管目標和原則、監管職責和措施等內容。它將以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單一合規監管,改變為合規監管和風險監管并重,重點規定了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手段等內容;并對建立銀行業突發風險的發現、報告和處置制度等內容也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