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八月十三日電(唐貴江張毅濤 劉勇)今后,廣州出國、出境人員將仍可保留本地戶籍(在國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廣州市警方戶政管理部門,今天公布了落實中國公安部三十條便民措施的具體方案和細則。
戶籍管理方面的五項新措施統一于八月七日起開始執行,內容包括:
一,放寬到西部人員的戶口遷移的條件和范圍。到西部地區工作、投資、興辦實業以及參加開發建設的人員,可根據個人意愿辦理戶口遷移。這類人員是指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二,放寬對大、中專學校學生的戶口遷移的條件限制。對考取大、中專學校的學生,由其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取消出國、出境人員以及被判處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的人員注銷戶口的做法;八月七日前已辦理注銷戶口手續的,仍按原規定在其回國或解除勞教后才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在大、中城市落戶的高中級專門人才到小城鎮或者農村工作的,可以不遷戶口。警方戶政管理部門對這類人員是否遷移戶口本已不作限制,現更進一步加以明確。
五,新出生嬰兒的常住戶口登記,隨父隨母自愿選擇。這項措施廣州市戶政管理部門從一九九九年起已開始實施,現繼續貫徹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