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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對于人大代表們提交的議案督辦不力,導致其工作報告被否決,而這本是人大監督制度題中應有之義,卻引發為轟動事件。看來地方人大疲軟狀況的改變仍顯艱難,其“日常監督”功能的強化還需磨礪
本刊記者/韓福東
7月25日,湖北省南漳縣政府《關于落實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審議意見的整改情況報告》(以下簡稱《整改情況報告》)的草稿被打印出來,送到南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這已經是南漳縣政府就相同議題向人大二度作匯報。此前的6月30日,在縣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上,南漳縣政府所作的《關于落實2002年縣人大常委會審議督辦意見的情況報告》(以下簡稱《情況報告》),3人贊成、5人反對、10人棄權。因未獲法定過半數的贊成票,未被通過。
政府報告被人大否決在全國范圍內還屬少數,因此引起軒然大波。
“這個報告夸大成績、回避問題,與縣人大常委會的調查結果并不一致。”南漳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王波對本刊記者解釋說。
“血吸蟲治理報告”與現實不合
2002年南漳人大常委會督辦的重點個案是:九集鎮血吸蟲疫區的治理狀況。
在九集鎮2000年10月的血吸蟲病擴大范圍復查中,這個鎮丁家營、曾家店兩個村被發現有血吸蟲得以寄生的活釘螺,后經湖北省、襄樊市兩級衛生部們多次實地查證,確定為血吸蟲病疫區,涉及1775人。
2002年,南漳縣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關于加快治理九集鎮血吸蟲病疫區議案》的決議,要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從財力、人力、物力、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標本兼治。”
當年的8月14日,縣人大常委會對疫區進行了視察,并提出督辦意見,要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將辦理情況于9月底報縣人大常委會。
2003年6月30日,南漳縣副縣長張應發在縣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上,對上一年縣人大常委會審議、督辦工作落實情況作匯報。在《情況報告》中,縣政府表示將落實血吸蟲病治理“努力做到五個到位”。報告稱,“由于多種因素制約,消滅血吸蟲病的任務還相當艱巨”。
但政府所做的“努力”卻未得到人大的認同。
“《情況報告》與我們調查的結果并不一樣”,縣人大常委會委員陳福林說。縣人大常委會的調查結果認為,縣政府還沒有制定出對疫區源頭——九集鎮清涼河進行全面治理的總體方案,也未按要求在2002年9月底將辦理情況書面報告縣人大常委會。
“政府如果足夠重視的話,就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了。”血吸蟲疫區丁家營村村民丁明輝對記者說。縣政府在《情況報告》和所有的對外宣傳中都稱,“對病人全部免費進行了病源治療”,但事實上,丁明輝在2001年7月感染上血吸蟲病后,治療、住院及購買藥品都是自己掏腰包,而在血防站購買的肌苷片甚至比藥店還貴。
與丁明輝相同遭遇的人在村里不算少數。九集鎮血防站醫生杜開平承認,血吸蟲病患者不付費的話,將得不到肌苷片。另一個現實是,血防站設備陳舊,對血吸蟲病的檢查也存在很大誤差。
血吸蟲可以通過糞便傳播,然而,疫區的糞便處理仍然依循舊例。血吸蟲所寄生的活釘螺需要依附水草生存,因而將河流、溝渠硬化使水草無處生長被認為是一條治本之策,而記者發現,12條支渠依然如故,新挖的硬化主渠上能看到瘋長的水草,村民稱水草上仍能找到活釘螺。
更為嚴重的是,疫區源頭清涼河仍然有19公里河段未能得到全面治理,疫情隨時可能蔓延。
醫院大樓議案是導火索
“縣人民醫院大樓建設議案”,被認為是直接引發這次南漳縣人大常委會否決政府報告事件的導火索。
2002年1月29日,南漳縣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議案認為,縣人民醫院的辦公樓房是1970年的建筑,設施簡陋,建議政府從政策資金上,為興建住院綜合大樓創造良好環境。
之后人大常委會對該議案的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察,提出了督辦意見,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將辦理情況于9月底書面呈報人大常委會。
縣政府在今年6月30日所作的《情況報告》中稱,“對督辦已逐一落實”。
然而會上,副縣長王應發宣讀完《情況報告》后,陳福林、王軼群等幾位人大常委會成員就對《情況報告》提出了批評,氣氛激烈。人大常委會一位官員向記者透露,是因為縣政府沒有對拖欠的85萬元公費醫療款有個明確的還款態度,而醫院綜合大樓工程也進度推延。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嚴高喜甚至表示,縣政府沒有在資金支持上給予明確態度,“對人民是一個蔑視”。
6月30日的縣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上,一共5個議題,4個順利通過,但對于張副縣長代表縣政府作的《情況報告》,委員們卻花了將近3個小時進行討論。
對《情況報告》評議結束后,出席會議的18名人大常委會成員(4名因故缺席)開始無記名投票。
投票結果當場宣布。結果讓政府的官員面上無光:只有3張贊成票。
政府的委屈與人大的強硬
“很正常”,這是接受采訪的南漳官員評價這起事件用得最多的一句話。
政府辦公室主任殷明發認為,“沒有什么大驚小怪的”——“監督一府兩院是法律賦予人大的權力,政府的工作不可能十全十美,沒被通過很正常。”
因為《情況報告》未獲通過,7月3日,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李成運主持召開了專門會議,研究整改措施。次日,殷明發也召集政府辦全體成員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開會,細化整改工作。
在縣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擔任副組長的趙金先說,他的感覺是,“政府是有一點委屈,但不存在不滿情緒。”
地處鄂西北的南漳縣是革命老區,是全省37個貧困縣之一,財政極其困難。
殷明發判斷《情況報告》未被通過“主要就是因為住院綜合大樓的問題”。本來財政就拮據,“一定要政府拿出干部吃飯的錢給建大樓?”殷言語之間似乎有些抱怨。
縣人大常委會委員溫學均對此說法不認同:“我們也知道財政困難,但要有個明確的態度,要說清楚。人大要求政府限期匯報,政府不給答復,這不是把人大看成虛設么?”
南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柏益民分析,南漳縣人大之所以硬氣,在于其“深刻的歷史背景”。
按柏的說法,1990年代,在當時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善亨的倡議下,南漳縣縣、鄉兩級人大代表開始集中評議政府工作,當時稱為“議政會”,1300名人大代表對580多個單位進行評議,提出批評意見1600多條,后來這種評議工作經過變通,作為經驗寫入《湖北省人大監督條例》,并在全省推行。
1999年,縣公安局的一份工作報告,也引起代表們的不滿,雖然當時沒有進行表決,但委員們要求公安局整改后在下一次會議上重新做了匯報。
自2000年始,南漳縣人大開始對政府及其他部門比較重要的工作報告實行票決制,到2002年后,開始對政府及其他部門的所有工作報告都實行無記名投票。據稱,南漳縣今后還欲嘗試對縣長、副縣長每年的工作進行評議。
“要求政府對人大審議意見和督辦意見的落實情況,在會議上做專題匯報也是一個創新,南漳歷史上從來沒有。”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彭友國說,“以往人大常委會的建議和決定,只是開會時說說,極少進行跟蹤監督。”
有評論認為,對政府工作報告、年度財政預算等一些重大事項進行監督,對于政府工作的“日常性”監督一直是人大監督的一個弱項,不過這一點目前已經得到廣泛的重視。從南漳事件中隱約可以看到,地方人大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的重要功能,靈活運用法律對自己的授權,對政府日常工作事實上可以進行有效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