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9日電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程維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審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
經查,程維高在擔任河北省主要領導期間,插手行政事務,為他人和其子程慕陽謀利,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職務影響,進行違紀甚至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職權,對如實舉報其問題的郭光允同志進行打擊報復;與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擺件等一批貴重物品;前后兩任秘書吳慶五、李真違法犯罪分別被依法判處死緩和一審判處死刑,程維高對他們利用其職務影響進行犯罪活動,負有重要責任。
中央紀委常委會認為,程維高曾擔任河北省省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重要領導職務,本應帶頭遵守黨的紀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放松了思想改造,個人主義惡性膨脹,自恃位高權重,目無黨紀,獨斷專行,最終走上了嚴重違紀的道路,辜負了黨組織和河北人民的期望,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害,教訓十分深刻。
中央紀委常委會要求,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應該從程維高所犯嚴重錯誤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一定要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一定要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自覺接受黨的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一定要嚴于律己,切實加強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一定要充分認識肩負的重大責任,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帶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托。
中央紀委常委會強調,必須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嚴肅黨的紀律。不管是什么人,不論職務高低,只要違反了黨的紀律,都必將受到黨紀的嚴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