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三十一日電(記者李鵬)記者今天獲悉,《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即將出臺,中國保監會今天發布該細則的征求意見稿,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中國保監會此前曾制定《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已于二○○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中國保監會就上述條例擬訂了五十條實施細則,以完善外資機構的市場準入和監督管理。
根據實施細則,外國人身保險公司可以申請設立與中國的公司、企業合資經營的人身保險公司,但外資比例不得超過合資人身保險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五十。
實施細則強調了合資保險公司中對外資股份的比例限制:在合資保險公司中,外國保險公司不得通過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使其所持合資保險公司的股份超過規定的比例限制;在外資保險公司或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成立后,外國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抽回注冊資本或營運資金;在合資保險公司中,中國申請人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參股企業的,外資累計所持股份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限制。
根據今天發布的實施細則,外國財產保險公司可以申請將其在華分公司改建為獨資財產保險公司;外國財產保險公司分公司改建為獨資財產保險公司三個月后,可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
實施細則還規定,外資保險公司設立一年后,可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外資保險公司在最低資本金人民幣二億元基礎上,每申請新增設一家分公司,資本金需增加人民幣二千萬元。當資本金增加達到人民幣五億元后,在滿足償付能力要求的情況下,新申請增設分公司無需增加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