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北京的城市生活現在已回歸正常,但本周出版的《瞭望》周刊載文指出,作為一個特大型城市,歷史累積而成的城市安全隱患并不會隨著疫情的結束而消失。與國際上管理水平較高的大都市相比,北京存在不小的差距,全國其他城市同樣有差距。這種差距給城市居民帶來的是安全隱患,城市的管理者不能視若無睹。
北京距安全城市有多遠?文章列舉了六方面的問題。
城市密度過大
合理的城市規劃與建設是防災與減災工作的基礎,這項工作存在任何疏漏都可能成為新的城市災害之源。從防災角度看,北京的城市發展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其中之一即城市密度過高增大災害風險。
目前北京舊城區的建筑密度已是近郊區的5.9倍,城市化地區人口密度已是紐約的1.7倍,中心區已處于超飽和狀態,并引發交通堵塞、環境惡化等問題,不但容易釀成新的城市災害,而且不利于在地震與戰爭狀態下人口的疏散與救援工作的展開。
城市開闊空間流失
文章說,與城市功能過度集中相伴而生的是城市開闊空間的流失。雖然近年來北京加強了城市廣場、公園及綠化帶建設,但總體看北京在緊急狀態下可用于人員疏散的開闊空間仍然缺乏。
在近10年來的房地產開發中,北京一些城區的體育場、公園等開闊場地遭到相當程度的蠶食;在城市日益膨脹的過程中,綠化隔離帶也由20世紀50年代的300多平方公里減少到現在的240平方公里。市區范圍內樓多綠少、房多空少。
北京市城市規劃研究院專家介紹說,1公頃城市用地需2公頃的樹木來維持生態平衡。如果沒有足夠的綠化面積,城市雖可通過空氣流動來補充氧氣,但是遇到特殊情況,特別是在冬季,當風力小到低矮云層刮不走時,城市就容易缺氧,污濁的空氣還會使呼吸道疾病的感染率上升,危及人身安全。
人口規模接近環境容量
北京城市規劃學會的一項研究表明,北京規劃市區1040平方公里,在其范圍內,比較合理的分配是:建設用地614平方公里,其余426平方公里為保證市區有良好生態環境的綠色空間。北京市區人口規模以645萬人為宜,人口過量增長會加劇資源的緊張。市區發展接近環境容量可能引發一系列人為災害及隱性重大事故。
北京經過50多年的建設,市區建成區面積已突破490平方公里,市區人口已達到611.2萬人,其中人口規模已接近市區的環境容量。北京是嚴重缺水的城市,在市區周圍約1000平方公里的地區,因常年超量開采地下水,已形成地下水漏斗區,并引發嚴重的環境問題。
不可忽視的地震威脅
一些專家認為,北京薄弱的基礎設施,不僅缺乏備災能力,甚至欠缺正常狀態下的可靠運行率。比如,近年來北京多次發生自來水管爆裂事故;1996年因吊車碰壞一處高壓線就造成西部城區較大范圍停電;2001年12月7日的一場小雪使全市陷入交通癱瘓狀況。
據對近3800年的統計表明,北京處在6級大地震帶包圍之中,發生過5級以上的地震80次,其中7級以上大震6次,被地震減災部門排為中國60個處于6級Ⅷ度地震威脅的城市之首。20世紀80年代,建設部門已建立規范,要求北京的新建筑必須達到抵御Ⅷ度地震破壞裂度的能力,但對此前已建成的房屋,并未有積極措施增強其抗震能力。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的結構工程專家提出,近年來北京多次舉行建筑設計的國際招標,但許多重大項目的評審缺乏結構工程師的參與,以致有的中標方案存在復雜的結構安全問題。比如歐洲建筑師設計的以兩個“Z”型拼成的中央電視臺新樓方案,要做到抵御Ⅷ度地震破壞裂度尚能實現,但對這類重大設施的設計一般應提高一個抗震等級,而這個方案幾乎無法滿足這個要求。歐洲自古很少地震,建筑師一般不會太多考慮地震方面的因素,而中方就必須結合國情。
缺乏綜合防災法律體系
人口、資源、環境、安全是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四大要素,盡管可持續發展已在中國被提到空前高度,但在城市發展中,安全問題仍未得到充分的理解并獲得制度建設的保障,北京也未能例外。
文章通過調查指出,減災指揮與管理是北京綜合防災工作中最為薄弱的環節。民政部門主要從事災后救濟,氣象、地震、水利、環保、消防、地礦、農林等部門的監測預報與防災減災經常是各自為戰。不少干部將減災簡單視同于救災和賑災,重視當前利益,忽視全局和長遠利益。
最近北京市人大提出的2003年至2007年立法規劃項目并無城市綜合防災與減災方面的內容。長期跟蹤研究北京城市災害問題的中國災害防御協會副秘書長金磊對此深表憂慮,他曾通過政協等渠道多次呼吁加強這項立法,但得到的答復是處理災害的各項法規已基本具備了。
金磊說,這表明對城市災害這個概念還缺乏基本認識,認為有了地震、消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規就可以了,而沒有意識到看似單一的災害一旦在城市里發生,必將引起連鎖反應。
城市安全認識尚待提高
文章指出,長期以來中國對城市災害的分類,多還停留在“地震、火災、風災、洪水、地質破壞”五個方面,對傳染病及其它新的城市災害缺乏足夠的重視。由于缺乏正確的安全觀,社會的安全文化教育匱乏。
文章說,北京作為首都,在重大災難降臨時如何協調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如何跨越部門障礙,迅速及時地調配資源,完善領導干部的責任制?這也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課題。中央黨校政法部副主任侯少文教授認為,處置危機,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危機管理是現代政府管理體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應該把它置于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的全局中加以籌謀。(來源:《瞭望》周刊,作者: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