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備受人們關注的徐福英行賄一案已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都市時報報道,被告人徐福英,現年41歲,是原云南省省長李嘉廷的情婦。經審查,1995年下半年徐福英在陽宗海風景區經營海王號游船期間,因缺少資金,通過時任宜良縣縣長的柴春致和時任副省長的李嘉廷,從省財政廳借到了300萬元資金。1996年3月,徐福英又通過柴春致分兩次從省煙草公司借到250萬元。
為感謝柴春致,徐福英于1996年至2001年期間,分8次送給柴春致34000元人民幣。1996年徐福英又通過李嘉廷出面承攬了昆百大新紀元廣場的裝修工程,工程結算后,徐福英于1997年春節前后將5萬元人民幣送到李嘉廷家。徐福英所借的550萬元人民幣至今未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