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人事部、監察部近日強調,廣大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防治非典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對拒不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防治非典工作各項部署和要求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
為嚴肅紀律,確保非典防治工作順利進行,人事部、監察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就如何處理非典防治工作中有關人員的失職違紀行為作出明確規定。人事部、監察部強調,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必須嚴格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的組織紀律,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對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諉扯皮,不服從指揮而貽誤工作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處分。對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思想不重視、措施不落實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致使出現疫情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致使疫情擴散和蔓延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人事部、監察部表示,嚴禁漏報、緩報、瞞報和謊報疫情,嚴禁拒收患者,嚴禁擅自將患者轉送異地。對漏報、緩報、瞞報和謊報疫情,拒收患者,擅自將患者轉送異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疫情擴散的,給予開除處分。對有其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對臨危退縮或者擅離職守的,給予開除處分,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和執業資格的,同時要撤消其專業技術職務和執業資格,并向社會公示。
人事部、監察部表示,具有執法、監管職責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嚴厲打擊借非典疫情發生之機制假售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騙牟利等違法活動,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對不依法履行執法、監管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力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嚴格對非典防疫基金和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對貪污、私分、截留、挪用非典防疫基金和捐贈款物的,給予開除處分。(記者:鄒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