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5日電北京市衛生局、財政局、地稅局日前聯合發出《關于對防治非典型肺炎衛生醫務工作者給予工作補助的通知》,對此次非典型肺炎防治醫務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且防治非典型肺炎醫務工作者工作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參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醫務工作者的工作補助按照以下標準確定:在“非典”隔離區內工作的人員及急救中心“非典”救護人員按每人每天200元補助;綜合醫院發熱門診的醫務工作者、各急救中心負責運送疑似病人的工作人員、疾病控制中心負責“非典”流行病調查的防疫人員以及由北京市“非典”防治領導小組指定單一收治“非典”病人的醫療機構中的其他工作人員按每人每天100元補助。各單位可將補助標準根據工作的風險和強度適當拉開檔次進行分配。該項工作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
辦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實施。疫情解除后,此項補助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