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六日電(記者魏希)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今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防止與非典型性肺炎防治相關商品出現價格異常波動。
近一時期,中國部分地區因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導致部分商品價格出現異常波動,對正常生產和生活造成一定影響。
對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要求各級計劃、物價部門嚴密監控市場變化,對可能引起市場價格異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預警預報。特別對與非典型性肺炎防治相關的商品及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如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糧食、副食品等,要實行重點監測,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態蔓延。
通知規定,凡是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商品,要嚴格執行規定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的商品,要運用調查、提醒、告誡、勸阻等方式,引導和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同時,應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協會和企業的聯系,圍繞突出的價格矛盾開展協商對話,促進行業自律。對趁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經營者,要依法處理,從重處罰。
國家發展與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工作預案,采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力爭把價格波動的影響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把損失減輕到最低限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