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最近從深圳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獲悉,深圳加快處理問題樓盤(俗稱“爛尾樓”)工作的進展。全市四十八個問題樓盤中,除十六個進入司法程序的問題樓盤外,現有四個問題樓盤已經盤活,其中有一個已得到解決,并可取得房產證,另有十個問題樓盤近期可望復工并以其它形式盤活。
據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市四十八個問題樓盤中部分早在去年已有動作,如彩田南路一處爛尾樓去年已經拆除完畢,現已有新的規劃。今年上半年,所有問題樓盤都將提出具體解決辦法,深圳國土部門已經向各問題樓盤開發商下發通知,要求開發商在一個月內提出解決建議和辦法﹐并排出最終解決問題的時間表。
據介紹,從去年九月開始,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歷時數月對全市房地產市場上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了排查,共清理出已經爛尾或存在問題的樓盤四十八個,問題樓盤面積超過一百萬平方米。問題樓盤雖然總量不大,但嚴重影響了城市景觀,浪費了土地資源,不利于深圳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據了解,深圳房地產項目無法完工以致爛尾的原因有四:一是在建樓盤的開發商已經破產;二是項目缺乏建設資金;三是項目涉及經濟糾紛;四是開發商違法違規導致工程停工。
深圳國土部門經過多次專題研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出處理問題樓盤總的原則是“政府不埋單﹐但政策相應靈活”:對于資金不足的樓盤和欠繳地價的樓盤,將調動開發商或社會資金注入資金,盤活房地產項目;對長期閑置﹑不能按期竣工的項目,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收回土地;對屬于違法建筑﹑嚴重影響城市景觀的爛尾樓;則向法院申請依法強制拆除;對于關系清晰﹑產權明確而又確實無法重新啟動的問題樓盤;申請到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掛牌交易;讓新的投資方注資激活問題樓盤。
另據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市爭取三年內全部解決“爛尾樓”問題。今后政府主管部門將對新建樓盤嚴格把關,不會將土地一賣了之,并加強跟蹤管理,防止出現新的問題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