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三月十日電(記者 劉長忠)目前市場上牛奶飲品形形色色,但是有相當部分產品并非都是真正意義上的牛奶,其中有些產品屬于乳飲料或乳酸飲料。而相當一部分企業是借著牛奶的名賣飲料,誤導消費者。中國消費者協會今天發布2003年第1號消費警示:警惕“飲料”冒充“奶”。
不法商家用三種方式欺騙消費者:首先是玩“文字游戲”,偷換概念。市場上不少含乳飲料類產品在產品包裝上卻不這樣標識,采用種種方法回避它們“飲料”的真實屬性。
手法1:根本不標屬性名稱,就標注“××奶”;
手法2:將“飲料”直接標注成“酸奶”;
手法3:將“××奶”標注大而清楚,“飲料”兩字小且難找;有的“飲料”兩字不在同一視野,標注到包裝的側面;
手法4:表明真實屬性的“飲料”兩字與產品包裝為同一顏色,且字體小,消費者很難發現。直接違反須采用“對比色”的規定。
最近,中國消費者協會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54種含乳飲料的標簽內容進行了調查,發現有近三分之一的含乳飲料存在上述這樣那樣的問題。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其次,魚目混珠,貨架擺放誤導消費者。一些超市的乳產品貨架上,沒有將純牛乳和乳飲料這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分開擺放,并以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將包裝相同、標注類似的產品混放在一起,很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不仔細查看標簽和配料表,根本無法區分以上兩類產品。
第三,云遮霧罩,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對于含乳飲料的廣告宣傳,一些商家更是頗費苦心。各種果奶、鈣奶多么有營養、對孩子多么有好處的廣告詞一時間充人耳目。在強大的宣傳攻勢下,模糊了消費者對與牛乳和酸牛乳的區別。
針對以上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消費,中國消費者協會向消費者發出消費警示:牛乳和含乳飲料是不同類型的飲品,營養成份相差懸殊,千萬不可混為一談。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純牛乳、純酸牛乳蛋白質含量均不得低于2.9%;調味牛乳、調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蛋白質含量不得低于2.3%;乳飲料、乳酸菌乳飲料蛋白質含量不得低于1%;乳酸飲料、乳酸菌飲料蛋白質不得低于0.7%。可見純牛乳與乳飲料在主要營養物質含量方面差別還是很懸殊的,消費者不可長期把乳飲料當純牛乳飲用。
含乳飲料的配料除了牛乳外,一般還含有水(應放在配料表的第一位)、甜味劑、酸味劑、果味劑、防腐劑等。根據國家要求,產品配料表的各種成分要按加入量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此列出。所以乳飲料成分中含量最高的水往往排在第一位。而牛乳或純酸牛乳則是將牛乳放在第一位。
中消協呼吁政府及相關部門:盡快修改、完善食品標簽標準,并依食品分類制訂細則;行政主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學生奶的監督管理力度,制定相應法規,禁止不法廠商以提供牛乳為名向學生推銷含乳飲料,保護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