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月17日劉曉慶、靖軍等五人涉嫌偷稅一案被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退回的原因是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此案1月2日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正式受理審查起訴。2月17日是法律規定的審查起訴期限的最后一天。
據悉,檢察機關出具的《退回補充偵查決定書》厚達9頁,詳細列出了電視劇版權轉讓涉稅問題等八方面需要補充偵查的內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有關人士分析稱,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并不意味著案件證據完全不充足,而是對一些細節進行再補充、核實。不少重大復雜的案件都經歷過這個階段,如黑哨龔建平案、中科創業股價操縱案等。
有媒體報道,北京4位資深刑事辯護律師新近出任劉曉慶、其妹、其妹夫靖軍及其公司的辯護律師。昨天記者采訪了劉曉慶公司法律顧問、劉案原代理律師。該律師對劉曉慶案情的進展并不愿多談,只是說:“感覺劉曉慶的案子目前正向著一個比較理智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