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9日電 2月18日,在正在召開的中紀委二次全會上,中紀委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表示,今后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中,將重點盯住五類人。
據檢察日報報道,王振川表示,今后檢察機關在反腐敗工作中要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始終把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決依法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大案要案。
王振川說,對檢察機關來說,就是要進一步加大查處職務犯罪的工作力度,堅決把構成犯罪的嚴重腐敗分子繩之以法,以懲治職務犯罪的實際成果昭示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定決心。根據第十一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的部署,檢察機關要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重點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犯罪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后臺和“保護傘”,利用職務包庇、縱容、參與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嚴重瀆職以及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國有企業人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的犯罪案件,同時也要嚴肅查辦發生在老百姓身邊、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基層干部職務犯罪案件。
王振川指出,當前要突出查辦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融證券、物資采購、國有企業改制等領域和環節發生的案件。針對職務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增多的趨勢,我們要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的力度,努力挽回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