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七日電 題:中國私人飛機將放飛于藍天白云間
——訪中國國家空管委辦公室副主任張耀寬
中新社記者 周音
中國私人飛機放飛藍天白云間的日子為期不遠了,中國近日發布的《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宣布今年五月一日起實施,。
今日,記者就本《條例》中明確規定的個人可以作為通用航空活動的主體從事飛行活動,以及私人飛機如何上天等問題,采訪了中國國家空管委辦公室副主任張耀寬。
在該《條例》頒布前,中國對私人飛機的上天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是,近幾年有人隨意駕駛私人飛機或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玩耍,嚴重威脅了飛行安全。
張耀寬指出,將要實行的《條例》就私人飛機、私人飛艇等都列入了所規定的航空器范疇,并給予它們正當“名分”。
對于“中國飛機好尋,藍天難上”這些飛行愛好者的抱怨,張耀寬表示,《條例》實施后,可為私人飛機上天提供四方面的便利:
——減少了飛行任務審批程序。針對過去通用航空活動都要先報批任務,后報批計劃的做法,為方便用戶,同時又能保證對重要地區和敏感活動的有效管理,《條例》規定了除涉及領空安全管理范疇的五種飛行活動必須提供有效的任務批準文件外,其余通用航空飛行活動均可直接提出飛行計劃申請。
——簡化了飛行空域使用手續。原來通用航空器使用空域是“一事一報”,審批手續繁雜。《條例》實施后,可一次申請劃設臨時空域,長期使用,最長時間可達一年,大大簡化了飛行空域使用的審批手續。
——縮短了飛行申請批復時間。原來要求在飛行任務一周前提出申請,現改為普通任務只需在飛行前一天的十五時前提出申請即可,空管部門最遲在前一天的二十一時就給出批復意見。而遇到救護、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時,還可在飛行前一小時提出申請,空管部門會在飛行前十五分鐘做出批復。批復時間的縮短,大大方便了私人飛機的上天飛行。
——改革了飛機放飛制度。過去,飛機能否升空,一般由空管部門說了算。參照國際上的通常做法和中國公共運輸活動機場放飛接收的辦法,《條例》規定,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民用航空器能否起飛、著陸和飛行,由機長(飛行員)根據適航標準和氣象條件等最終確定,并對此決定負責。從而較好地解決了管理者與用戶在接收放飛問題上的矛盾,有利于充分發揮機長(駕駛員)的主觀能動性。
張耀寬表示,此《條例》的實施,一定能促進中國通用航空事業的發展,從而大大方便航空用戶的飛行活動,不久的將來,私人飛機就像汽車一樣,會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