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2日,陳少棠博士和另外3名海歸從13個符合條件的報名團隊中脫穎而出,成為廈門火炬高新區引進的第一批海外領軍人才。11月,陳少棠在廈門創辦的公司順利投產,其間才過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創業進展如此迅速,遠遠超出了我當初的預料。”陳少棠表示。
2009年4月23日,廈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出臺了《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引進境外科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辦法(試行)》。之后,廈門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宣傳,緊鑼密鼓地開展人才引進工作,力爭在未來5年內引進15名左右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和一批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簡稱“515”工程)。至今,引才工作已初見成效。
親歷廈門式服務
廈門火炬高新區的服務效率,政策兌現和快速反應機制,讓陳少棠很滿意。作為一個從外地到廈門來創業的海歸,他無須親自到各個政府部門辦理手續,高新區安排有專人為他們提供服務,辦理整套手續。
“高新區對我們生活、創業中各個環節的考慮都非常周到,能靈活變通以適應個人需要。”廈門火炬高新區對于自己創業初期的幫助,陳少棠頗有感觸:“來到高新區已將近半年,這期間我很少向高新區尋求幫助,因為每一步工作面臨的問題,高新區都已提前考慮到并及時解決,這也給我省下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陳少棠表示,在當初來廈門之前,他便對廈門的創業環境略有耳聞,經過親身體會,他更加堅定了自己來廈門創業的決心。
“除了免費幫這批領軍人才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手續,我們還免費幫他們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初步的簡歷篩選以減少他們的工作量,免費提供場地供他們進行招聘時使用。”廈門高新技術創新中心副主任李韶軍向筆者介紹了高新區在引進第一批領軍人才之后的工作進展。他偶爾翻看一下旁邊厚厚的筆記本,可以注意到上面記錄著他的個人工作備忘,內容包括哪天需要安排工作人員為引進的人才辦理哪項工作等,記錄得很是細致。
為了更加高效地服務領軍人才的各項相關工作,高新區管委會不僅成立了領導工作小組,還在領軍人才項目的主要載體之一——廈門留學人員創業園設立了專門的服務小組,專人專崗專線負責各項具體工作,流水線般地提供專業化服務,為來廈門創業的海歸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李韶軍介紹說,在服務領軍人才及其項目時,高新區在每項服務中都體現出了對海外高層次人才的貼心周到及靈活處理。
據悉,領軍人才中,江海、胡亦寧兩位海歸博士的微型壓電馬達項目擁有多項國際、國內專利,其應用前景非常廣闊。在辦理工商注冊時,由于這兩位博士能夠投放的資金不太充足,所以他們很希望以微型壓電馬達項目的專利技術入股。為此,領軍人才服務小組專門帶著他們到相關的工商部門負責人那里,共同探討如何在國家法律的框架里實現他們所希望的專利技術入股問題。
另外,根據領軍人才政策,廈門火炬高新區將為江海、胡亦寧兩位海歸博士免費提供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但江海、胡亦寧表示他們更愿意各自住一套單獨的房子,為此,服務小組經過協調,最終為他們各自安排了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這樣既不違背領軍人才政策,又滿足領軍人才的個體需求。
“這些海歸入選領軍人才后,我們對他們的住房、個人生活補貼等都按照政策承諾進行兌現。前期主要是人才的住房、工商注冊等手續和公司工作人員的招聘等工作,這些問題逐一解決后,除了根據他們的要求提供服務外,接下來便是對后續各項政策的落實。現在針對第一撥領軍人才的個人生活補貼和企業扶持資金都已落實到位。”李韶軍介紹說。
擴大惠及人群
“廈門在針對引進海外人才政策方面的宣傳力度一向很大,因為從市委書記到政府領導再到高新區領導,對人才的工作都極為重視。”廈門高新技術創業中心主任施立華表示,高新區專門成立“515”工程人才工作小組,設專人對前來咨詢的海外人才進行解答,除了對廈門的政策信息進行全面介紹外,還為海外人才提供咨詢,包括回國創業需注意的問題,當前經濟背景下,項目在技術等方面是否具有競爭力,對項目做具體指點等。
2009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在廣州落下帷幕,期間,廈門作為協辦單位派出陣容強大的代表團。施立華表示,此舉旨在推介廈門的創業環境,通過留交會的平臺,與更多的留學人員做面對面的交流,以座談會等多種形式,為留學人員提供咨詢,進行問題解答,希望他們了解廈門,并把廈門作為創業或工作的首選城市。
“廈門的人才引進工作并不僅限于海外領軍人才,其梯度形的政策惠及各類回國創業的留學人員。”施立華說。
日前,廈門已開始準備第二批海外領軍人才的招聘工作。施立華表示,目前已陸續有申報者填寫申報計劃書,根據相關條件進行必要的審核后,第二批海外領軍人才的評審工作將在今年春天舉行。
鏈接:
廈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2009年4月頒布的《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引進境外科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
領軍人才原則上應具有境外著名高校博士正規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具有3年以上境外工作經驗,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每年在高新區的創業和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技術,其高技術先進性能夠達到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良好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并能帶動一個產業的發展;
(二)在國際上受到業界廣泛認可且為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內的關鍵專家,其核心技術具有良好的市場潛力;
(三)已成為國內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內的帶頭人,如國家級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科、技術帶頭人等,并具有豐富的科技創業或技術轉化經歷。(辛林霞 吳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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