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日本中文導報網報道,16日,日本岐阜地方裁判所就在日本岐阜大學就讀的中國女研究生狀告岐阜大學和該校講師一案做出判決,要求岐阜大學和該校講師等賠償中國女留學生110萬日元。
岐阜大學研究生院里的中國女留學生等因受到來自講師的語言暴行,將岐阜大學和研究生院講師等告上法庭,留學生因講師等粗暴的語言等學術上的權利搔擾(Academic·harassment),不得不延期畢業。中國女留學生要求岐阜大學和當事的講師賠償928萬日元的損失費。
這位中國留學生2004~2007年在該大學研究生院地區科學專業讀碩士課程。根據起訴書,對她進行學術指導的40多歲的男性講師要求她休學,這位中國留學生拒絕了他的無理要求后,他就把這位中國留學生的碩士論文判定為不合格。這位中國留學生向大學方面要求更換指導教員,但是“大學沒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她在2007年提訴。
岐阜地方裁判所在12月16日對這起民事訴訟進行了判決,內田計一庭長命令校方和當事人賠償110萬日元。
內田庭長在判決書中指出,判決書指出講師以學習能力不足為理由執拗的要求這位中國留學生休學,而且說如果你不聽,你就是想退學也不見得能退得了。使這位中國女留學生感到不安,并用“社會渣滓”等粗暴的語言斥責中國女留學生。講師強行要求女留學生休學,語言相當粗暴,缺乏社會性的常識,可以認定為是非法行為。
至于中國女留學生要求指導教員變更一事,判決書認為:“有在校契約上的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但是不能認為是非法行為”。而且講師的非法行為“與碩士論文不合格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在日本,對留學生的學術上的權利搔擾(Academic·harassment)多發,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2006年7月28日,日本四國地區的香川大學作出決定,對于3名有拒絕給中國留學生上課等行為的教育系大學院(相當于中國的研究生院)美術研究科教授等實行停職3個月等處分,還有2名教師也因此受到相關處分。曾擔任教育系學部長(相當于系主任)的副校長加野方正也因此引咎辭職。學校方面指出:美術研究科的一些教授“尸位素餐”,連續10年以上對中國留學生、日本學生、還有社會人等不予授課或敷衍了事,使憧憬日本前來學習的中國留學生身心遭受極大痛苦,學校對此表示深切反省。(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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