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廣州市審計局首次在其官方網站以公告形式,向社會公開部分去年組織實施的財政性資金績效審計項目的結果。令人眼前一亮的是,此次披露的5份績效審計公告,既肯定了成績,又揭露了問題,還提出了加強整改的審計建議。
5份績效審計公告,如何肯定成績、揭露問題?不妨看看“對1999至2008年留學人員科技創業資金和留學人員專項資金績效情況審計調查結果”———
這項資金的審計調查結果顯示,資金的設立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相關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根據1999年出臺的市政府“10號令”,2000年至2008年,市財政共安排創業資金10000萬元,凡持有《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并已創辦企業或已出資入股20%及以上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申報科技項目可獲10萬元資助。
截至2008年6月,市財政共撥付創業資金8992.20萬元,資助企業634家,資助項目40個;
2001年至2008年6月,市財政共安排留學人員專項資金2124.75萬元;
截至2008年6月,市留服中心共收到留學人員專項資金2059.32萬元,支出1806.85萬元;
在總支出中,574人獲得安家費資助共450.50萬元;250個項目獲得項目啟動費共750萬元;其他支出606.35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創業資金資助設置的門檻低,對創業資金的申請審查不夠嚴格。有些國內公司僅僅是掛留學回國人員的名字,申請資金的留學回國人員并沒有參與企業的經營運作,在獲得政府10萬元資助后,企業就消失或者留學回國人員退股,或者企業轉營其他科研項目或從事其他商貿活動。部分人員以留學回國人員的身份在市內不同區注冊企業并申請創業資金。資金吸引的高科技人才不多,資助的企業良莠不齊,企業存活期在3年以上的只占二成半。此外,市科技局和各區、縣級市科技局以及各園區都沒有對創業資金進行有效跟蹤和管理,導致檔案資料缺失,資金管理處于真空狀態。
目前,對本次審計調查反映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照審計建議積極整改。市政府也計劃對“10號令”進行修改,廣州市科技局已從今年起暫停實施留學人員創業資金的資助。
記者發現,此次披露的5份績效審計公告中,另兩份關于廣州市“全民健身設施工程”2006年至2007年建設情況、廣州市本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此次未對社會公告。(余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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