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說愛你不容易
不可否認,婚前財產公證的確是一種用于離婚財產糾紛的準備,所以許多人認為還沒結婚就談離婚,這是否太殘忍,太可笑?對于戀愛中的男女,錢財之類的事一般都不愿談及,而要分清彼此之間的財產界限,就更難以啟齒了。同時,如果雙方家庭門當戶對還好辦,但如果兩家經濟條件差距懸殊,一旦富有一方提出這樣的要求,就會傷害到經濟條件較差家庭的自尊心,有的人還會賭氣而放棄結婚。
然而,人卻是注重情感的動物。
無論哪一方提及,另一方的心里都會涼一下,都會帶來感情上的冰凍期。有的情侶感情甚至會因此一落千丈,即便后來勉強結婚也很難心心相印。
可是對于長輩而言,婚前財產公證這一近幾年才比較興起的行為,很難被觀念保守的父母所理解接受。在傳統觀念中,婚姻是兩人共同的事業,夫妻應不分你我,同甘共苦,一旦在婚前把財產分清,老人可能會覺得媳婦(女婿)不是真心成家過日子,影響今后相處。
再次,婚姻需要夫妻雙方的財力投入,一旦兩人在婚前將權利義務分得太清,也就是作AA制夫妻,就容易在婚后控制自己對婚姻的投資量,甚至在小事上錙銖必較,影響夫妻感情。
一家之言
“婚姻不僅僅只有愛情,在它里面包含了很多雜念,而我們恰恰需要通過一些協議來將這些雜念理清。”情感專欄作者錢偉是對婚前財產公證大唱贊歌的人。她認為,婚前財產公證不但需要有,而且非常必要。不像以前社會物質匱乏,大家都是無產,而現在的家庭多半都有很多資產,需要對婚前的財產做以公證。在錢偉看來,這僅僅是夫妻雙方關于婚姻盟約的一部分。婚前訂立協議,不光涉及婚前財產,甚至包括愛情的忠貞度的考量,或者一方劈腿的離婚賠償都可以涵蓋。婚姻就是通過彼此之間的盟約來形成各個方面的約束力,或者是威懾力,因為財產分配、彼此責任的約束力最終放棄離婚的誘惑,反而對婚姻的穩定是有益處的。
而所謂對婚前財產公證的恐懼,多半人并非把它看做釘是釘鉚是鉚的法律衡量,反而更多的是迫于情感上的難以接受,擔心傷及情感。錢偉認為,抹不開去講清楚,確實很難超越情面上的隔閡,但是效仿國外,婚姻盟約其實是對婚姻更好的維護,如果有人能拋開情面,把婚前財產公證視為時髦、時尚,并通過輿論去引導,就是人們意識形態上的一種進步。 (冷梅 顧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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