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發短信成為新的“馬路殺手”。
“我的車現在懸空了,我撞斷護欄了。”
據新華社電 開車打電話已進入不當駕駛行為“黑名單”。美國一項最新研究發現,開車時發短信甚至擺弄音樂播放器同樣會造成嚴重事故。研究人員呼吁制定相關法律,禁止開車時發短信或打電話。
開車發短信成新“馬路殺手”
美國東弗吉尼亞醫學院研究人員選擇21名年齡在16歲至18歲的青少年作為研究對象。這些人均沒有注意力障礙、不安全駕駛及酒后駕車等不良紀錄,駕齡至少6個月。試驗中,這些青少年在駕駛模擬器內完成4次駕車任務,每次駕駛狀態均不同:聚精會神、打電話、發短信、使用音樂播放器。
結果顯示,駕車時若發短信或擺弄音樂播放器,駕車者會更容易偏離正常行駛路線,車速也會忽快忽慢,甚至有時候會注意不到來往行人而發生事故。“這一試驗表明,(開車時分神)不僅會使車速忽快忽慢,還會令車左右搖擺,”美國趣味科學網站4日引述醫學院教授唐納德·劉易斯的話報道,“那時你就變成一個‘馬路殺手’,對自己和他人來說都是如此。”
開車時聊天無視周圍情況
以往也有類似研究表明,開車時打電話與酒后駕車同等危險。
美國猶他大學教授戴維·斯特雷耶率領研究人員選取40名志愿者,讓他們在駕駛模擬器內完成4種不同狀態的駕車任務:完全不受干擾、打手持電話、打免提電話、微醉。研究發現,無論是手持還是免提,開車時打電話都會使司機反應變慢,駕車更容易偏離正常路線,還有3名志愿者出現追尾事故。
研究還發現,雖然醉酒司機開車開得更猛,卻沒有出現事故。
“這并非鼓勵人們酒后駕車,而是表明開車打電話可能比酒后駕車更加危險。”猶他大學心理學助理教授弗蘭克·德魯斯說。
德魯斯和斯特雷耶正致力于推動相關法律的制定,以解決這一問題。德魯斯說,親身經歷更令他感覺解決這一問題迫在眉睫。
“一次,我差點被邊打電話邊開車的司機撞死,”德魯斯說,“當時我正以每小時65公里的速度駕車行駛,旁邊一輛車突然搶到我的車道上,我差點和他撞上。”
“我當時很生氣,感覺生命受到威脅。但當我下車去敲那輛車玻璃時,那名司機居然還在聊天。他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曾造成危險。”德魯斯說。
德魯斯說,大部分司機聊天時往往對周圍情況毫不知情。以往研究表明,聊天時司機注意力會比正常情況降低約50%。但80%的駕車者仍認為自己可以邊聊天邊開車。
美國8州立法禁開車發短信
隨著手機短信的流行,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患上了“短信上癮癥”,即使是開車時也照發不誤。在美國,開車發短信比開車打電話更加危險和普遍。
加州決定“痛下狠手”
不斷發生的交通慘劇,為美國各州政府立法機構敲響了警鐘。包括紐約州在內的8個州決定用立法來禁止開車時發短信的行為。
由于上路的汽車已經快成為商業人士的“第二辦公室”,美國加利福尼亞州2008年9月決定對開車發短信行為下禁令,這是美國最大的一個“對此行為宣戰的州”。這項禁令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不僅禁止駕駛過程中發送短信,也包括閱讀短信以及其他掌上電子設備的顯示信息。初犯者將被罰款20美元,此后每次罰款50美元。而在此前,法律只約束駕駛人員接聽手機,但忽略了發短信問題。
眼看短信帶來的安全隱患日益增多,新澤西州也立法禁止司機在開車時發短信,違者將被處以250美元(含)以下罰款。新澤西州此前已經禁止司機在高速公路上打手機。此外,美國還有6個州也對開車發短信下了禁令。但反對者抗議說,為什么只禁止發手機短信,而不同時禁止其他令司機分心的東西,比如,咖啡或者快餐。 (阿南)
事故回放
一條短信奪走五條人命
2007年6月28日22時,美國紐約州一名17歲女生因為開車時收發短信釀成車禍慘案,她和車上4名乘客在車禍中全部喪生。
紐約州警方說,這位名叫貝利·古德曼的女生駕駛一輛運動型多功能車(SUV),載著4名同學到她父母的度假屋玩,SUV超過一輛車后突然偏向,撞上一輛卡車,并燃起大火。
當地治安官菲爾·波韋勒說,除了古德曼超速且缺乏開車經驗外,她開車時連續打電話發短信是釀成車禍慘劇的主要原因。記錄顯示,在車禍發生前數分鐘,古德曼和另一輛車上的一名同學用手機簡短通話;車禍發生前2分鐘,她的手機發出一條問候朋友的短信,這個朋友在車禍前不到一分鐘發出一條回復。“當時她(古德曼)的手機正被使用……開車打手機會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可能這就是車禍原因之一。”波韋勒說。(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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