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使用7部音樂作品 南海錢柜被判賠15.6萬元
2008年11月14日 10:33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因侵權使用7部音樂作品及音樂電視作品,廣東佛山南海錢柜飲食娛樂有限公司被判令賠償著作權方156100元。此次判賠標準較今年7月佛山好樂迪侵權案每首1萬元的判賠額度,有了大幅提高,創下了國內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工作開展以來,廣東省乃至全國卡拉OK訴訟判決賠償新高。
今年5月,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代表旗下兩會員公司,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一起將南海錢柜告上法庭,原因是被告未經原告授權,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在其經營的KTV中營業性放映《不想長大》、《你是我的玫瑰花》、《兩只蝴蝶》等7部作品。(記者王薈)
【編輯:段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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