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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堯
湖南省資興經濟開發區召開大會,為了表彰6個先進集體和個人,決定給6家明星企業的老總各獎勵一個保姆上門服務一年。一位官員說:“請的不是小妹子,這些保姆今天獎勵大會都是當場亮了相的呢。老板們很感動呢,覺得很人性化。”
各級地方政府以各種形式獎勵企業老板,雖然在公共財政支出正義方面時常遭到納稅人的詬病,但這種現象并不鮮見。筆者孤陋寡聞,像湖南資興經濟開發區這樣,把一個保姆一年的做飯、洗衣、拖地等家政服務當作獎勵企業老板的內容,當真聞所未聞。
如此獎勵是基于何種緣由而堂而皇之地產生?原來是當地政府考慮到這些企業老板不差錢,金錢獎勵的激勵作用不大,而且其間一些人常年一個人在當地,生活不方便,所以才開動腦筋搞了獎勵“創新”。給企業老板獎勵保姆的家政服務,表面上看的確很有“創意”,但細想之下,卻又覺得不全是這么回事,總有一股怪異的味道充斥其中。
縱觀各級政府形形色色、紛繁復雜的獎勵,其種類不外乎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兩種。“一個保姆在家政方面上門服務一年”,到底屬于哪種獎勵,還是兩者兼而有之?畢竟家政服務的主體是保姆,而保姆首先是人。
事實上,無論當地政府如何看待這種獎勵和“創意”,都難逃“物化”且“工具化”保姆的嫌疑。把保姆及其家政服務當作獎勵內容,既是對人的不嚴肅、不尊重,也是對“勞動”的不尊重,有意無意地把勞動分成了三六九等。整體上,它不過是“小善”面具下的“大惡”體現。
更讓人備感悲哀的是,當地政府官員對此竟然沾沾自喜地說,“老板們很感動呢,覺得很人性化”。或許,這種獎勵于受到獎勵的企業老板而言,可能會覺得“很人性化”,但對于保姆自身、制度理性、政治道德、社會民俗來說,難道也真的“很人性化”?在這里,我看到的只有權力慣有的張狂與傲慢,只有當地政府價值取向上的“短板”,以及個別官員“奴顏媚骨”。
行文至此,筆者基于“小人之心”和當地政府的“創新”邏輯,只想問兩個問題:其一,假如獎勵企業老板的保姆,在老板家里出現不該出現的“意外”時,當地政府是否承擔“連帶責任”?其二,今天給企業老板獎勵保姆,那明天獎勵什么?會是美女嗎?!
(摘自《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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