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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于澤
近一段時間,全國多個地方召開水價聽證會,聽證會上怪事百出,輿論直批政府無誠信。而對于指控,各地政府既不接納,也不駁斥,完全一種與己無關、置若罔聞、聽之任之的態度。(中新網12月24日)
說某某無誠信,這是一種什么指控?無誠信,這自然只是一個道德問題,不傷人,不犯法。但也是一種很嚴重的指控,用口語、俗話講,就是說某某喜歡騙人。不利輿論必然隨之,朋友不跟他玩了,生意人也不找他做生意,甚至父母妻子也要指責他。所以,被指為“不誠信”,雖然附著其上的道德評判“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也是一種相當艱難的處境。
事實上,對于那些不犯法的人來說,道德指控甚至比司法指控還要嚴重。檢察官指控你犯罪了,只要你自身清白,你大可以泰然處之,讓律師幫你洗脫罪名。但如果有人說你不誠信,并沒有審判、辯護的程序,指控馬上就生效了,產生社會影響了。所以,對于道德上的指控,每個人都傾向于立即辯白,要別人拿出證據,否則不依不饒。
現在,媒體公開指責“聽證會造假”,斷言“政府無誠信”,卻沒有政府出來喊冤,出來自我辯白,或者接受批評并公開道歉。人們常說,石頭丟進水里還有響聲。而媒體是最有“蠱惑性”的,它說誰無誠信,足以毀掉一個人“干事業”的社會環境,誰都不能對此無動于衷。也許可以說,政府沒有人格,所以對于道德指控無所謂。
任爾東南西北風,政府什么都不說,這也許是一種公關策略。套用但丁的名言就是,閉自己的嘴,讓別人說去吧。輿論指責越多,越要堅定地閉嘴,我就這個樣兒了,你又能怎么樣?
在哈爾濱水價聽證會上,主持人不給唯一對漲價持反對意見的退休職工劉天曉以發言機會,劉天曉怒擲礦泉水瓶以表示抗議。事后,有關部門出來說,哈爾濱聽證會存在“行政瑕疵”。在代表性上造假,就這樣一變而為“瑕疵”。雖然常言“白玉無瑕”,但現實中白玉難免有瑕,照此邏輯,造假也就在所難免,只好敬請包涵。
對于政府無誠信,有人批評它有害于“社會民主”,這實在是上升到了一個本來沒有的高度,說穿了,它是一個道德問題。但道德決非“無物”,對于政府來說,它是一個基礎,制約著治理的效力、穩定和效率。所謂法治、民主,都有道德倫理基礎。就中國傳統政治而言,道德也是核心問題,儒家強調從政者先有修身、齊家的功夫,再有治國平天下的資格。政府不是人,是一種法人,但也要修身。誠信既是私德,也是公德,政府必須講誠信,否則就拿不到治理的資格。
這些年,政府自己大力倡導誠信,在忙著建立制度,如建設“誠信銀川”、“誠信哈爾濱”。各地政府已經看到,不講誠信,會影響經濟發展。但如果政府自己無誠信,一副我就這樣的表情,如何能夠勸服民眾和企業講誠信?上梁不正下梁歪,這是最簡單的道理了。如果你裝模作樣,你的治理對象也會裝模作樣,所謂社會誠信如何建立起來?
中國人最講面子,而道德,是世界上一切政府的面子,不講不行。祖先講,外國人講,如果我們現在決定不講了,這怎么也說不過去。
回到誠信與“社會民主”之間的關系,我們也可以建立起某種聯系。學者俞可平先生說:“民主是個好東西。”民主把政府置于公共空間中,將其所作所為置于公眾評議的焦點上,到那時候,面子很重要,誠不誠信攸關政治生命。從這種意義上說,民主是誠信的前提。
(摘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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