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審計署發布今年第一號審計公告,公布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11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審計署表示,截至去年10月底,各單位已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的資金267.73億元。審計發現的116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后,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1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去年,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表示,2007年中央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收入343.6億元未納入預算。
對此,財政部表示,擬從今年起將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單位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同時,要求地方財政部門在2010年前將省級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37項違規收費被取消
去年審計中還發現,2007年財政部、發改委將有關部門49項法律和行政法規尚未作出明確規定的行政許可收費編入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當年共收費40.75億元。審計署說,上述項目中,36項近期將公布取消收費,1項已公布取消,4項即將在有關法律法規中予以明確,可依法繼續收取,8項依據國際慣例以及相關部門履行特定管理職能的需要應當保留。
- 北京情況
北京:行政收費八成納入預算
根據北京市預算報告,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共525項,其中435項已納入預算,占全部項目的82%。
2008年北京市財政部門審批立項收費有18項,均為中央立項在全國實施的收費。包括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新增稅務業務專用發票、京平路車輛通行費、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費、畜禽及家禽產品消毒費等。
2008年,北京市也取消了21項收費,涉及1億元。
行政事業性項目中,教育收費項目占到了23%,已呈逐年減少的趨勢,目前教育收費項目共118項,主要為學費、報名考試費等。
- 專家解讀
納入預算管理≠納入預算
昨晚,南開大學經濟學院馬蔡琛博士指出,“納入預算管理”不等同于“納入預算”,這是中國預算管理特有的現象。
馬蔡琛介紹,“納入預算”是在政府預算收支表中列出該項目,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而“納入預算管理”僅是將這筆資金納入財政專門賬戶管理,即“收支兩條線”,但政府預算表未必顯示其來源與用途。
也就是說,“納入預算管理”只是錢進入財政部門視野,和過去單位自主開戶決定收支相比是很大的進步。但距“納入預算”還有一個過程。
理論上,除了稅收收入以外的一切收入都屬于非稅收收入,行政事業收費是比較典型的一項,另外還有一個大頭就是土地出讓金。
“按道理,屬于政府性資金都要納入預算,不然這些收入就缺乏監督”。馬蔡琛說。而中央黨校研究室主任周天勇亦表示,不納入政府預算,會導致預算外收入猛增,容易滋生腐敗。
“但實際操作存在一定困難。”馬蔡琛指出,比如涉及一些控制資金配置權力部門的利益。其次,像農業、教育等領域,有部門支出與財政收入掛鉤的規定,一旦將大量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會導致法定支出安排上的壓力驟增,破壞預算穩定與平衡。
- 新聞背景
預算外收費25年漲51倍
資料顯示,國家預算外行政事業性收費1978年為63.41億元,2003年已漲到3335.74億元,25年內漲了51.6倍。有專家撰文指出,這些收入絕大部分都沒有進入財政預算,50%左右沒有進入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記者楊華云 鮑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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