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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耕身
不知道在我國的司法規則中,在貪官所領刑罰之中,向組織交出一份悔過書(又稱懺悔書),是不是也算是刑罰的內容之一。反正我們看到,但有貪官獲刑,其悔過書就總是隨之公之于世。若說這些皆是各位大貪巨蠹不約而同的真誠反思,我是不大相信的。
二審維持原判的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已走近人生末路。初落馬時,他曾面對鏡頭痛哭流涕地說,睡覺不就是一張床,為什么人要失去的時候,才知道什么是最寶貴的東西?但他在痛悔之余似仍心有不甘,在悔過書中用大段篇幅發牢騷,把自己腐敗的原因部分歸結為仕途多年原地踏步,沒能升官,“思想上不能正確對待,產生不滿情緒,升官不成,就亂用權……”
5月31日,《長江日報》在報道“文強悔過”之余也注意到,貪官懺悔書漸成“應用文體”,其內容不外是懷念著昔日風光,抱怨著官低俸薄,諉過于他人誘惑,祈求著組織原諒;反思時一味談世界觀,未認錯先自述功勞大,求饒時把“洗心革面”的老調反復重彈,字里行間卻嗟嘆著運氣差。文強們的懺悔其實是功勞簿、悔過書、求饒信、大話套話、牢騷怪話的集合,甚至有些是敷衍之作,“娛樂效果大于教育意義”。
每個官員,無不都經由組織培養、人民供奉多年。然而,他竟然成了貪官巨腐,徒令一切培養與供奉付之東流。那么當此之時,他的剩余價值大約就只有這點悔過了。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悔過至少還可以用來“教育干部、警戒來者”。但誰又承想,貪官們連這點付出都不肯了呢?如今越來越“娛樂至死”的貪官悔過,不僅使悔過的意義變得輕佻,而且也消解了組織通過貪官悔過以警示來者之苦心孤詣。
說起來,對貪官越發娛樂化越發不真誠的悔過,此前論者已經備述,善良的人們也早已痛心疾首過了。一名叫金鋒的藝術家,把他所收集到的貪官的懺悔刻印在280塊黑色大理石板上,于今春在京舉行了一場藝術展。“展覽的黑色幽默意味很濃。”觀者說,“這些懺悔書千篇一律,空洞無物,充滿套話,聽不見心的跳動,好像在重溫某種教條。”而金鋒本人對此的概括是,“中國沒有自源宗教,缺乏對話靈魂的傳統。”
聽不見心跳,看不見靈魂,正是對一些貪官悔過書恰當的評價。顯然,公眾希望看到的,不是這樣一種娛樂化的表演,而應當是“我手寫我心”,是一種真誠悔悟,一種深刻的剖析。并要通過這樣的悔過,使更多的官員得到警示,使聞者足誡。然而,正是在這一層面上,我突然由衷地感到艱辛,進而恍然大悟。因為我實在地發現,千篇一律的娛樂化貪官悔過書,或許正是現實留給貪官懺悔的不二法門。
從來“好的制度使鬼變人,壞的制度使人變鬼”。在眾多貪官前腐后繼、“沒有最貪只有更貪”的腐敗狂歡背后,必定有一種制度的成因。譬如權力的不受制約、監督的缺失、民主的不足、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失衡等,其實也都指向體制的缺陷或崩壞。但是這一點,盡管可能已是眾所周知,卻未必形成公議并可以自由談論。那么在此情形下,尤其是當貪官悔過仍必須貫徹某種教化意圖之時,其悔過內容如何不空洞無物?更重要的是,一些毫無真誠可言、日漸娛樂化的貪官悔過,恰恰也表明悔過僅僅是種形式主義的姿態,并非出乎貪官本人的真心。
當貪官悔過說到底仍是面對著一級級權力組織,而非自己的心靈之時,那種讓貪官成為壞制度的揭發者、體制的批判者的想法,實在“很傻很天真”。當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說,所有的貪官悔過都僅僅觸及皮肉,沒有靈魂可言。因此,我不拒絕或許還存在的一種可能,那就是也許有的貪官悔過書是不失真誠,深刻而有見地的。但是我很懷疑,這樣的悔過書還可以用來公開嗎?顯然,貪官并沒有可以自由發表悔過書的權利。
我們都希望嚴刑峻法可以阻止更多貪腐之欲,于是有了對貪官悔過的功能性期待。然而,這種期待如果沒有權力制衡及體制改良來呼應,那它難免仍舊是一種道德說教,那些落馬獲刑的貪官也仍舊不過是一個個“稻草人”,并不能真正使那些堅信“自己可以例外”的人止步。
(摘自《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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