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于5月1日起實施,經過修訂后的《條例》明確了對領導干部超生的處罰,即領導干部違規生二胎一律被開除。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違規生育二胎,除了按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外,還將直接給予開除處分或解除勞動關系。屬于黨員干部的,將堅決從嚴開除。
江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鄒國榮說:“以前,對領導干部超生沒有單獨、明確的規定,各地在處罰時有較大的彈性,如普通職工違反了計生政策便受到開除處分,但領導干部卻僅給予撤職處分。今后,這種彈性的處罰方式在江西將不復存在。”
新修訂的《條例》還加大了對“兩非”行為的處罰力度。“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解聘專業技術職務,給予開除處分或解除勞動關系,并吊銷執業證書。國家工作人員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一律開除。”
此外,新修訂的《條例》將一胎生育證制度改為生育服務證制度。婦女在生育第一胎前,憑相關證件可免費領取《生育服務證》。未能及時領取的,在生育小孩后6個月內仍可補領,而且憑《生育服務證》還可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接受生殖保健服務。鄒國榮說:“從一胎生育證制度到生育服務證制度,加入了服務的內容,體現了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的理念。”(沈洋 張辛欣)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