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先天性右髖關節脫位,張女士到醫院進行了人工髖關節更換,但術后卻發現原來短3厘米的右腿又比左腿長出1厘米。張女士將醫院告上法院,索賠20萬余元。日前,西城法院認定醫院未違反診療常規,張女士的情況屬于難以避免的并發癥,據此駁回張女士的訴訟。
張女士現年40歲,她自幼跛足,經醫院診斷為先天性右髖關節脫位。2005年底,張女士在醫院進行了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但術后發現自己原本短了3厘米的右腿又比左腿長了1厘米。張女士起訴稱,手術中醫生強行拉拽其患肢,造成其右腿神經受損,如今仍然跛足,而且疼痛難忍,無法正常生活。
醫院表示,手術過程符合醫療規范,而且手術前曾經告知張女士可能存在并發癥,張女士的情況在醫學常規之內。
司法鑒定結果顯示,醫院的手術方式及假體的選擇恰當。張女士術后出現患肢長度增加、神經牽拉所致的疼痛,都是手術難以完全避免的并發癥。張女士患肢術后長1厘米,在正常范圍內。根據醫療鑒定,法院認定院方不存在過錯,故駁回張女士的起訴。(記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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