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披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明確,中國將于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本藥物目錄經過嚴格的遴選程序,經過多方專家論證,通過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大體上已有一個初稿,并將于2009年4月底以前公布。 中新社發 許康平 攝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醫改配套方案將于本月底出臺。昨天(18日),在2009年中國醫藥衛生行業社會責任論壇上,中國藥學會藥物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宋瑞霖介紹,基本藥物制度中,對基本藥物的概念,將增加并強調“社會與公民可承擔”這一原則性表述。
宋瑞霖解釋說,新增加的表述意味著,國家遴選的基本藥物,并非一味選擇便宜藥,而是合理的低價藥物,即首先是安全、對疾病有療效,其次才是相對的低價。
同時,宋瑞霖還透露,目前遴選的國家基本藥物,基本是上市5年以上,療效穩定、安全的藥物,加上“公眾可承擔”這一價格原則,今后,國家基本藥物中的化學藥品,將以國產仿制藥為主。
對于效果較好,但價格較高的藥物,并非要退出基本醫療市場。宋瑞霖建議,衛生部門應與醫保部門合作,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確保患者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和醫保情況,自由選擇基本藥物或高價藥。(記者魏銘言)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