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甘肅省衛生廳轉發《衛生部印發6至35月齡兒童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導意見》,意見將6至35月齡兒童列入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人群,采用7.5μg、2劑次免疫程序,2劑次間隔21至28天。
意見指出,經衛生部組織專家論證,建議將6至35月齡兒童列入我國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人群,采用7.5μg、2劑次免疫程序,2劑次間隔21至28天;根據目前我國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包裝規格,15μg/0.5mL包裝的疫苗只能用于1劑次(7.5μg/0.25mL)接種,30μg/1mL包裝疫苗可用于3劑次(每劑次7.5μg/0.25mL)接種,剩余部分不得使用;各地衛生部門和接種單位應遵循“知情、自愿、免費”的原則,嚴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預防接種指導意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的要求,對6至35月齡兒童實施疫苗接種;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6至35月齡兒童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相關安全性資料的收集與分析,開展安全性監測與評價。(劉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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