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就“血液透析室建設與管理指南”征求意見,對血液透析室的設置管理提出醫療質量和安全要求,提出乙肝患者需進行隔離透析。
衛生部要求設置腎病內科的二級以上醫院可以設置血液透析室,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考核同意以后也可以設置血液透析室,但是這個醫療機構需要具有獨立的處理腎病內科專業常見疾病的能力和急慢性透析并發癥處理以及綜合搶救能力,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乙型肝炎患者應該分期分機器透析,配備專門的透析操作車,護理人員也應該相對固定。
對于提出乙肝患者的血液透析進行隔離,參與征求意見稿制定的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腎內科主任王梅教授說,鑒于血液透析治療模式的特點,以及中末期腎臟病患者免疫功能的下降,接受透析治療者的乙肝病毒以及丙肝病毒感染的幾率遠遠超于普通人群。
同時乙肝病毒在體外的存活時間長,傳染性強,因此對乙肝病人進行隔離透析治療是各國通行的做法,另外這份征求意見稿提出對醫院感染防控的要求,指出血液透析室應當建立醫院感染控制的監測制度,包括環境衛生學和感染病例監測,如果存在嚴重隱患應當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將在院患者轉出,專家強調,經驗也證明,感染控制措施做得好,發生在血液透析室經血源傳播疾病的機率就會大大下降,因此醫護人員一定要嚴格執行防止醫院感染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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