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召開的廣東“兩會”上,格力電器總裁董明珠就格力“廢標案”公開“質疑”,稱某些政府采購“只選貴的”,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呼吁政府為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而廣州市財政局局長張杰明也迅速回應,稱財政局程序無瑕疵,格力是“炒作”。格力廢標案件中到底有沒有“黑幕”?政府現行采購規則中是否存在漏洞?如何才能實現“陽光采購”?新華社記者就此分別對話了董明珠和張杰明。
“格力出局”有沒有“黑幕”?
背景:在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一次空調安裝采購項目招標中,廣州格力空調以最低出價成為“中標候選供應商”,“復評”中卻被指標書個別條款有瑕疵而出局,由一家出價比其高出400多萬元的供應商中標。格力不服,經投訴、申請行政復議后,將政府采購的監督部門廣州市財政局告上法庭。
記者:廣州格力從最初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供應商”,到“復評”中因標書未響應招標文件個別條款而出局是否正常?
張杰明:在評標過程中,格力因價格優勢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而在核實過程中,多數專家認可格力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沒有實質性響應,所以作出了與評標時不同的結論。
董明珠:專家的說法難以成立,實際上格力已經在投標文件技術分冊的參數表中有實質性的響應,完全可以滿足星號條款的要求,為什么專家視而不見?
記者:根據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為節約財政資金,花好納稅人的錢,這次政府采購選擇比格力報價高400多萬元的投標者中標,是否與法律相抵觸?
董明珠:這次招投標“只選貴的”,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
張杰明:根據程序,當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標書因實質性條款不滿足被判無效標之后,第二候選人就遞補上來,成為中標供應商。格力出局,是因為沒有遵守這次招標的規則。
記者:這次政府采購中是否存在“串圍標”現象?
董明珠:在投標前,廣州格力就接到過一家供應商要求“配合”的電話,我們拒絕了。但回頭看,這中間“串圍標”的嫌疑很大。招標項目最高限價2220萬元,廣州格力報價1707萬元,下浮20%,我們仍有合理利潤。但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報價2151萬元,下浮3.1%,其他投標人報價下浮分別為0.5%、2.3%、1.9%。下浮如此之少,不合慣例也不合情理。
張杰明:會不會有“串圍標”這種情況要靠證據來說話。
專家評審是否公平公正?
記者:專家評審是確保政府采購公正性的重要環節,這次政府采購中的專家評審是否做到了客觀公正?
董明珠:在“格力案”中,第一次評審與第二次復評的專家是同一批人,為什么采購人一提異議,結果就完全不同?第三次評審中,有3名專家出具意見時連招投標文件頁碼的引用都錯了,而且有的還錯得“一模一樣”,還有專家制冷、制熱都不分,直接以制熱量代替制冷量進行評審。
張杰明:我們是根據第三次評審作出的行政復議。廣州市政府采購評標專家庫約有3200人,主要通過個人推薦和單位推薦的方式形成,每個專業小組最低不少于50人。當有評標項目的時候,通過電腦隨機選取。在整個過程中,我們沒有任何“瑕疵”。
記者:公開透明是實現政府采購公平公正的前提和保證,格力“廢標案”中是否做到了這一點?
張杰明:如以后評標現場的外圍可向媒體開放。廣東省即將實施相關辦法,在公布中標結果的同時公布評標專家的名單,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記者:政府采購的監管部門發現招投標有問題后如何及時糾錯?張杰明:政府采購招投標的程序是否是最合理的,還有待驗證。但至少多年來,政府采購是越來越有效率了。當然,我們需要“糾錯機制”,比如評審專家的失誤應如何究責,如何建立對采購人、評審專家以及供應商的具體約束機制。
董明珠:格力要求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評標錄像,遭到拒絕。政府采購既然是花納稅人的錢,為什么不能公開評標過程?用電腦從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出來的專家開個“秘密會議”,就決定上千萬、甚至幾億元標的的歸屬,因此必須有“陽光評標”作后盾。否則,腐敗和爭議就難以停止。新華社記者葉前王凱蕾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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