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聯合創始人之一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10月在《紐約時報》撰文,再度表示想建設一座“永遠的圖書館”。但現實中夢想很少,利益卻很多。在美國,谷歌用了5年時間,才與著作權協會等達成三方協議。如今,谷歌圖書又“激怒”了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下稱“文著協”)和很多中國著作權人。
11月1日及2日,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合作部亞太區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Erik Hartmann)與文著協溝通并接受媒體采訪,正式回應中國著作權人和媒體的一些質疑。
“憤怒”更多源自誤解
自9月27日文著協公布《致廣大著作權人通知書》,聲明可以協助中國著作權人處理“侵權”事件以來,已有張抗抗、畢淑敏等在內的許多作家提交維權委托。但隨著事實逐漸明了,會發現“憤怒”更多源自誤解。國內一位資深出版人對CBN記者說,谷歌本身沒什么錯,“國內一幫人在起哄,文著協有點虛張聲勢。”
對于一個想讀到張抗抗或者畢淑敏小說的人,或許會遺憾,谷歌圖書上只能看到一兩行字的圖書概述、兩三頁文本的碎片,部分目錄和版權信息。左側信息欄顯示封面和借閱、購買渠道,甚至比卓越亞馬遜或當當網的信息更少。目前,谷歌只提供版權過期圖書的全文閱讀和下載,那些通過合作伙伴計劃獲得出版商授權的圖書,可以部分閱覽和付費下載。而對于其他圖書,谷歌顯示的信息僅限于搜索片段、目錄、出版信息,以及哪里可以借到和買到。這些預覽和摘要是通過圖書館授權獲得的,“并不是版權,對書的版權沒有任何影響。”埃瑞克·哈特曼說。
對于部分著作權人所言,谷歌未經同意就掃描圖書讓他們無法接受。埃瑞克·哈特曼的解釋是:“很難很難,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一個圖書館有上百萬冊書,80%以上的書都找不到版權人。”
谷歌在著作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掃描了這些圖書將其數字化,但未將之全部公開到網上。在美國的和解協議中,谷歌為此向每本書支付60美元。正是這“60美元”在國內引起軒然大波。
即便在文著協的通知中,也寫明“谷歌對每本書至少賠償60美元。對于今后的使用,谷歌會支付給著作權人銷售收入的63%作為使用費”。但隨后這一說法被扭曲為谷歌“欲以每部作品60美元的價格購買版權”。60美元,是不是太便宜了?——質疑聲頓起。埃瑞克·哈特曼解釋說,60美元是給之前掃描的補償,與今后的使用無關。11月9日,谷歌還將在美國重新提交一份新的和解協議——我們這邊可以繼續等候音訊,但實在不該太低估美國著作權人的智商。
“有的作家以為把整本書都放上去了,這是一個誤解。60美元的賠償,并不是說買了版權,這本書的版權沒有給任何的第三方,如谷歌。此外,也只是能搜到書的名字和摘要。”埃瑞克·哈特曼認為,對書來說,這樣“反而可以更加容易被看到,可以加入產生收益的商務模式,可以分成。如果他們愿意,可以變成收費模式,如收費閱讀等。”分成將達63%,這是傳統出版無論如何也無法企及的比例。
眾多圖書館支持谷歌
數字化是否會影響實體圖書銷售,這一問題向來有爭議。但在唱片業的悲劇面前,出版從業者早已藻雪精神,自己先向數字化邁進。如不將數字化視作洪水猛獸,而認可其廣闊前景,那么谷歌提供的細化到每一本書、高達六成的分成計劃,相對而言是一份清晰和透明的條款。
但是話說回來,把這件事扯進數字化的大泥潭,只是讓事情更復雜。不少國內的數字出版商擔心,谷歌搶得先機,會將他們甩在身后。欲發言,先練功,在這件事上,還是將法律的歸法律,自己勵精圖治比較好。
作為讀者,如果能在谷歌上看到更多絕版書,不啻為一個好消息。愛書人都有覓書不得的失落經歷,而許多著作權人,恐怕也為自己的書在一版印刷2000冊后便迅速消亡而感傷。這大概就是谷歌的龐大計劃,能得到許多圖書館支持的原因所在。用紐約公共圖書館館長保羅·勒克萊爾的話說:“這是將我們的資料提供給其他人的巨大機會,它可以解決一個古老的問題:如果人們無法找到我們,那我們應該如何找到他們呢?”(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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