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業界引起波瀾的“格力廢標案”有了結果。昨日下午,廣州格力狀告廣州市財政局一案在廣州天河法院正式宣判,法院以“廣州市財政局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為由駁回格力的起訴,整個過程45分鐘。廣州格力代理律師谷遼海認為,法院的判決有意回避問題。
此案要追溯到2008年,格力商用空調參與廣州市番禺中心醫院進行門診樓變頻多聯空調設備及其安裝的項目采購。在競標中,格力投標價格1707萬元被評標委推薦成第一中標候選,然而,最終報價為2151萬元的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獲得此項目,總價整整高出格力報價400萬元。格力曾向相關部門投訴,并先后向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廣州市財政局申請復議,但均未能扭轉局面。
谷遼海認為,法院的判決可能與回避問題有關,恰恰反映了廣州市財政局存在違法行為。目前,格力方面尚未決定是否上訴。(記者田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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