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1日電 備受關注的格力訴廣州市財政局一案今天有了最新進展。記者從格力代理律師谷遼海處證實,格力今天以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獲取2151.1887萬元政府采購項目存在違法行為”為由,向廣州市財政局提交申請書,要求對市采購中心給予行政處罰,并對采購負有主管和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記者從谷遼海律師處獲得的《要求對政府采購違法行為從嚴查處的申請書》顯示,格力提出了五個“事實和理由”,申請對市采購中心進行行政處罰,并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
格力在其提出的第一項主張中表示,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并結(jié)合中標的政府采購合同,要求主管部門對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按照2151.1887萬元的中標金額,處以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與此同時,對被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在招標采購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負有主管和直接責任的采購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僅此一項,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被要求承擔的行政處罰最多將超過215萬元。
此外,格力還要求就“高出400多萬元的違法事實、招標文件中指定品牌采購的內(nèi)容、未能披露評審專家信息的行為、未能依招標文件所設定的標準和法定評審程序的要求進行評審的違法行為”等對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予以行政處罰、并對相關人員施以行政處分。
下午,谷遼海律師向記者證實,相關人員已經(jīng)前去投遞申請書,申請書將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給廣州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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