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五月十六日抵達地震重災區綿陽北川查看災情,并慰問參加搶險救災部隊指戰員和受災群眾。 中新社發 陳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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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28日電 美國《僑報》5月27日發表題為《從抗震救災看中國政改》的評論文章說,汶川大地震是對中國政府應急能力的一個嚴峻考驗,對一個問責制政府來說,也就是對政府承擔責任能力的考驗。從十幾天來的救災過程和實際效果看,胡溫政府在履行責任方面總體上是合格的。
文章摘錄如下:
責、權、利三者的匹配是政治理論的基本問題,權力—利益關系和權力—責任關系是平行對稱的一體兩面,并無高下主次之分。之所以從自由主義角度只側重權—利關系,不大強調權—責關系,與自由主義對人類社會的基本假設相關。
從“經濟人”假設出發,為政者也是“經濟人”,也會利用一切機會謀求個人私利最大化。所以,對為政者首先要考慮如何制約其權力,防止其擅用公權謀取私利。
但“經濟人”假設并非客觀現實。在東方傳統中,為政者與其說符合“經濟人”假設, 不如說更接近“道德人”假設。按中國儒家“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的標準,“經濟人”實際上是一種小人假設,即為政者都是不惜將私人利益置于公益之上的小人。若不從制度上加以制約,他們肯定會以權謀私。而“道德人”假設則是君子假設,即假設為政者都是充滿“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高尚情懷的君子士大夫,如不給他們足夠大的權力,難以令他們發揮經世濟民的遠大抱負。 從為政者是“道德人”的假設出發,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如何將責任范圍與相應的權力相匹配,而不是如何限制權力以避免腐敗。
從各國政治實踐上看,兩種假設都不能完全成立。只要都是“經濟人”,即使設置了一整套分權制度,配合以充分的媒體監督,仍然免不了小人濫權。而且,由于“壞的”領袖是通過“好的”制度上臺的,一方面讓上臺的小人都合理合法地披上了民主外衣,另一方面,反對小人的行動反而成了對民主自由制度的攻擊,使君子型的領袖處于不利地位,于是朝野亂象叢生,社會風氣倒轉。
但如果完全從“道德人”假設出發,不對權力進行制度性約束,假定官員都會充分利用威權體制的權力自由而盡職盡責,肯定無法防止“道德人”自身變質。一旦“道德人”都蛻變成了“經濟人”,由于權力不受制約,必然導致貪污腐敗大泛濫。
可見,西方式“三權分立”民主制度無非就是一種徹底拋棄了“道德人”幻想,完全按照每個人都是津于私利的小人,而且一旦掌權必然成為惡棍的假設所完成的政治體制設計。即使這個設計仍有可能被小人所利用,對真正德才兼備的“道德人”領袖造成了束縛甚至壓制,而且常使政府陷入低效低能、失職失責的半癱瘓狀態,也只能當作民主制度難免的弊病而加以容忍了。
具體到中國問題上,在此次汶川地震救災行動中乃至后續的預防次生災害、災區重建和社會恢復整個過程中,中國政府所履行的責任是巨大的,沒有相應的威權和集權作支持是不大可能的。
另外,中國歷史上的君子士大夫傳統仍在中國人的政治生活中強烈地延續著,胡溫兩位核心領袖的“道德人”形象在使威權體制盡可能發揮優越性、遏制其弊病方面起著巨大的作用,這樣一種基本良好的狀態暫時沒有做大改變的必要。
再進一步,救災只是一個方面,來自國際社會的人禍更使得中國政府不能有絲毫的弱化,當西方強權終于演變成帝國之后,中國也只能以帝國的形式保存自己。
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盡量消除威權體制被“經濟人”利用后導致的嚴重弊病,找出在不弱化政府威權的條件下從制度上遏制權力濫用、權力失責和官員貪腐的可行途徑。這是沒有前例可循也沒有理論可依的探索,只能寄望于中國人的實踐智慧。
汶川抗震救災,也許是個契機。(文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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