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報道,馬來西亞14歲華裔少女從互聯網社交網站認識一名男網友后,兩人交往約3個星期,即被男網友甜言蜜語哄騙下失去童貞。
單親媽媽后來發現長女頸項的吻痕,追問下才知道未足齡的女兒遭人奸污,遂帶她向警方報案。
這是繼去年12月,14歲華裔少女在怡保一間娛樂場所遭5名少男奸污后,另一宗14歲少女被相識不久的男友誘騙上床的個案。
少女的母親13日帶著受害者的妹妹,向人民進步黨霹州中委曾崇勛投訴,希望警方關注此案,同時也喚起父母須關注女兒的交友動向,包括網上交友。
奸污案件是今年1月4月及6日發生,地點在怡保。遭奸污的14歲華裔少女,來自單親家庭。
據少女的泰籍媽媽(44歲)表示,其丈夫自10年前車禍去世后,由于兩名女兒還小,她未外出工作,只靠社險每月逾千令吉賠償金來過活。
她說,她對女兒結交男友毫不知情,雖然長女曾向她咨詢,是否能結交男朋友,她以長女年紀還小,鼓勵女兒不妨將心思放在學業上。
發現女兒頸項有吻痕
她說,一直到4天前,她才第一次見到長女通過社交網站認識的華裔男網友,男網友12日上門載長女去附近用早餐后,揚言直接載長女去上課,她不答應及指示女兒馬上回家。
她說,當長女回到家里,她發現女兒頸項有吻痕,追問下才知道男網友在本月4日及6日已被對方甜言蜜語誘騙下失身。
她說,當她知道長女被人奸污后,要求女兒帶她去找該男網友,男網友承認與其女兒發生性關系,男網友母親也答應讓兩人結婚,可是她考慮到女兒年紀尚小,理應等候女兒中學畢業后才結婚。”
男方母親帶警員當和事佬
雙方家長第一次談判,談到聘金,沒下文;第二次談判,男方母親帶了警員當和事佬,并希望女方母親收到1000令吉當賠償,后者一氣之下,當晚就帶女兒去報警。
女方母親說:“為讓男方負責,我要求他們先預付一筆聘金。不過,男方母親不予理會。
“第二次約見時,男方母親竟帶同一名警員來調解,希望我收下1000令吉的賠償,雙方不歡而散。到了晚上,我就帶著長女去怡保中央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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