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 臺灣《旺報》9日刊發社評《改善所得分配不能悖離市場法則》。社評認為,大陸站在維護勞權立場,采取強制性作為替勞工爭取更合理待遇,當有指標性意義,也是擺脫過于依賴廉價勞力的發展模式的陣痛過程。值得關注的是,強制性大幅提高最低薪資及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對企業可能帶來的沖擊不能過于低估。尤其國際金融及經濟不確定因素甚多,復蘇前途多艱,需要審慎以對。
文章摘編如下:
近年大陸經濟快速崛起,而在今年兩會期間,溫家寶明確宣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立場;最近因發生一些事件,更促使大陸當局加快改革的步伐,為提高勞動力所得的各項改革措施相繼出爐。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正研議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可性,并擬納入“十二五”規劃中;預估若每年人均工資提高15%,到2015年內大陸勞工收入即可增加1倍。
過去10年,大陸人均工資上漲2.5倍,每年平均上漲超過1成,但是,各地工資水平不一,同工不同酬現象普遍存在,據調查,近四分之一職工已有5年未調整工資。再者,大陸居民勞動報酬占GDP比重亦節節下降,2005年僅占36.7%,較1983年下降近3成之多。
迄今為止,大陸當局主要從兩方面來改善企業職工的收入。今年初以來,大陸當局陸續調整沿海各省市包括江蘇、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東等地最低工資標準,其它省市最低工資也將在下半年陸續調整。另一方面,大陸透過中華全國總工會推動建立工資協商制度,并要求各級工會全力推動外資、港澳臺資等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
多年以來,大陸經濟發展高度依賴以廉價勞力為基礎的加工出口貿易,在大陸經濟富起來之后,勞工意識日益提升,勞工薪資偏低問題凸顯。大陸當局站在維護勞權立場,采取強制性作為替勞工爭取更合理待遇,當有指標性的意義,也是擺脫過于依賴廉價勞力的經濟發展模式的陣痛過程。
值得關注的是,強制性大幅提高最低薪資水平及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對企業可能帶來的沖擊不能過于低估。工資上升過速,不僅會改變收入的分配,同時也可能大幅壓縮企業獲利能力,導致企業關廠及外移風潮,減少就業機會,倒過頭來反而損傷勞工的工作權。尤其,當前國際金融及經濟的不確定因素甚多,經濟復蘇之路前途多艱,需要審慎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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