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國土系統曾因腐敗案連發成了當地有名的爛攤子。近年來,這個市抓住土地交易、土地整理、土地執法、土地申報登記發證等幾個環節,將分散的“小科室大權力”公開化、責任化,形成了互相監督、責任明確的工作機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業務會審制:防止個別人說了算
每周一早上,瑞昌市國土資源局都要進行業務會審。參與會審的人員廣泛,有局領導班子、副科干部、各科室負責人、經辦人等。會審會對前一周受理的用地審批、土地權屬登記、違法用地查處、土地權屬糾紛調處等相關業務事項進行集體研究、集中審查、集體決定、集中辦理。
“以前,一塊臨時用地的審批,當事人可以找分管局領導一人簽字辦了就辦了,繞過了很多環節,容易出現腐敗。”瑞昌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王林說,“但是現在,必須經過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再通過會審會通過,一致認為可以辦之后才層層簽字,最后局長簽字。”
“前面的人有一個沒簽我都不能簽。”局長舒明南說。
業務會審制,將各科室權力責任集中公開,形成了透明的監督制約機制。農民李漢保2008年在桂林街道大塘村有一宗占地250平方米的違法用地,監察大隊發現后準備進行查處,并在會審會上提交了每平方米罰款30至50元的處罰方案。結果在會上有人就指出,他不是本村村民,有非法買賣土地嫌疑。會審會在查清事實后決定收回土地。
“后來,李漢保也找了我們局里的人,沒用。一,怎么處罰,一會審,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不是一個部門說了算;二,就是硬辦,誰跟你擔這個責?沒有簽字,不能辦的。要辦就要層層簽字,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層層追究,責任明確。就是找人說情辦事,人家對不符合規定的事也不敢辦了,因為簽字就要擔責。”局紀檢書記余澤仁說。
業務會審制匯集大家的意見,攔住了不少問題,堵住了不少可能違規辦事的腐敗漏洞,違規事例也逐年減少。以用地申報登記發證這一項業務為例,2007年,瑞昌市國土系統就通過會審取消了手續不齊、權屬不清、登記類型錯誤等違規操作申報發證85宗,2008年取消了30宗,到2009年僅取消了8宗。
“會審制促使互相監督機制的形成,有效杜絕個人一言堂。通過不斷完善監督,瑞昌市國土系統干部職工在業務上違規辦事的現象逐步減少,有效地遏制了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現象。”王林說。
土地出讓:全程監督“找我沒用”
土地出讓環節容易出現濫用職權、暗箱操作和賄賂犯罪行為,屬腐敗高發領域。瑞昌市國土部門從2003年起就實行有保留底價的拍賣,價高者得,在出讓細節上抓堵漏洞,措施具體有特色。
為防止“串標”行為,瑞昌市土地拍賣實行拍賣前1小時臨時定底價,同時,屏蔽會場手機、小靈通等通訊信號。如果上午9點鐘開拍,8點鐘有關成員開會,如果有10個成員,10個成員臨時按自己意愿填10個報價,取平均數,保留價不低于平均數。去年,瑞昌市出讓10宗土地,無一出現問題。
土地出讓金的收繳也存在很大腐敗空間。據了解,拖欠土地出讓金的行為在一些地方較普遍,有的縣市到位率很低。而瑞昌市近幾年來收取10個億的土地出讓金,無一拖欠。
該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主任王劍說:“出讓金不催繳到位,里面有腐敗空間。1000萬的出讓金,拖一個月開發商的收益就幾十萬,對政府和銀行卻是風險和損失。以前,可能給點好處,拖就拖吧。但是,現在不行,我們必須及時對公告合同核定的款項催繳到位,沒有繳的不辦理用地手續。土地出讓計劃和結果都要在會審會上接受大家監督。”
王劍感慨地對記者說:“現在,找我的人少多了,別人也理解,找我沒用。這樣也是保護我。我在國土部門呆了20年,現在感覺更順心了,別人來說情,不辦也不怕抹不開面子了。我一個人說了不算,就是市長也說了不算的。”
防腐新招:“下浮讓利系數法”、“五級聯動”
2007年以來,瑞昌市國土系統涉及資金幾千萬元的土地整理工程標段招投標,僅13個標段就引來近400支競買隊伍。半月談記者采訪了解到,瑞昌市作為一個縣級市,其土地整理項目招投標會有如此多的競標隊伍參加,與這個市采取相對科學、公平、透明的開標競標方法——隨機抽取下浮讓利系數法有關系。
據介紹,隨機抽取下浮讓利系數法在開標過程中多了一道程序。即由招標人在公布入圍名單后,開啟投標報價前,當場從9個下浮讓利系數中隨機抽取一個,中標價等于標底乘以系數。“以一個發標人設置為100萬標底的項目為例,萬一有人泄露了100萬的標底,而抽取的系數若是0.935,那發包價就是93.5萬元。那么與93.5萬元這個數靠得越近的承包人越有中標機會,而不是報價100萬的。”舒明南向記者解釋。
在土地整理中,變更隱蔽工程是一些人借機鉆空子增加工程預算、謀取私利的機會。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陳新寶說:“以隱蔽工程為例,以前,可能只需承包方或施工方和我們誰私下商量就可以,工作人員可能從中得到一點好處,就隨意增加了施工企業的工程量。”
為了杜絕一些人私相授受,瑞昌市采取“五級聯動”的做法將變更工程的權力分解并公開化,有效杜絕了亂變更、隨意變更等現象發生。“五級聯動”的做法是指,如果一項工程要變更,必須由所在的村小組提出申請,報村委會審核,鄉政府報工程(業主)指揮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審批,共同把關可否變更,如何變更,工程量多少。“不再是私下的交易了。”陳新寶說。幾年來,僅僅上述兩個土地整理項目設計變更隱蔽工程有30多項,無一出現問題。(記者 李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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