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國家糧食局網站消息,根據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會議精神,為確保災區生活困難群眾的口糧供應,4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出《關于下達2010年中央儲備糧抗震救災計劃的通知》(國糧調〔2010〕90號),向青海省下達中央儲備糧抗震救災計劃6748.8噸,其中:小麥5333.4噸、稻谷1415.4噸。
通知明確,抗震救災糧源由國家按照就地就近、保質保量的要求,從現有中央儲備糧庫存中無償劃撥給地方。青海省人民政府負責及時組織抗震救災糧的出庫、加工和調運,并免費發放給因災無房可住、無生產資料和無收入來源的困難群眾。地震災區口糧供應數量,按照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提供的需救助人數、每人每天1斤救濟糧(成品糧)、發放3個月的標準核定。
通知強調,妥善安排好地震災區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地震災區困難群眾糧食供應,是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各有關地區、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做好救災糧供應的各項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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