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駐高原部隊女干部女職工身心健康,更好地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總政治部、總后勤部日前聯合發出《關于增加駐藏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部隊女干部女職工孕產假的通知》,對駐高原部隊女干部女職工孕產假期作出新規定。
《通知》明確,駐藏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部隊女干部女職工,在享受《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休假探親規定》已明確的產假和年休假基礎上,再增加孕產假4個月,使其懷孕生育獨生子女的實際假期達到12個月。
《通知》要求各級要認真落實此項休假制度,采取切實措施保證女干部女職工休好假、休滿假,把軍委和總部領導對高原部隊官兵的關心愛護落到實處。(倪景武 范炬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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