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開的政協上海市十一屆三次會議上,上海市政協委員張立軍建議:治理“酒駕”應從酒文化源頭抓起,酒類廣告和包裝上應像香煙加注“吸煙有害健康”那樣,加注“飲酒不能駕駛”的公益性廣告語。
張立軍認為,減少酒后駕車現象僅靠法律手段遠遠不夠,有必要從酒文化源頭抓起,其中在酒文化中發揮著推波助瀾作用的酒類廣告和包裝也負起相應的責任。為此有關管理部門應制定規章,規定酒類廣告和包裝上必須加注與香煙“吸煙有害健康”類似的公益性廣告語——“飲酒不能駕駛”,以警醒人們對各種類型的酒都要有所節制。
“導致部分駕駛員對酒后駕駛心存僥幸,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國對酒后駕車的認定標準過于寬松。”張立軍說,國家交通管理部門應進一步提高我國酒后駕車的認定標準,把目前駕駛員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進行適度調整,降低為10毫克,甚至可以到5毫克,并持續采用科學方法嚴格加強檢查,以切實杜絕酒后駕車的現象。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酒后駕車者,除了給予行政處罰以外,還應該記錄進個人的交通檔案里,同時要豐富對酒駕者的處罰手段。”張立軍說,“比如,規定酒后駕車者觀看交通事故片;或者專門看護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或者讓酒后駕車者在報紙上向社會公開道歉等。”
張立軍同時呼吁媒體應在社會上正確宣傳酒文化,積極提倡在社交場合中不主動勸酒、少喝酒的新型社交文化。(記者張建松、楊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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