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望》新聞周刊昨日報道,近萬家各地機關駐京辦,近日迎來了一個關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據悉,有關主管部門剛出臺一個關于加強和規范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紅頭文件。信息顯示,在未來的6個月內,數千家駐京辦將被撤銷完畢。(1月24日《長沙晚報》)
毋庸諱言,一些地方政府在北京設立辦事機構,主要是為了履行“招待”和“跑部”兩項職能——前者是指動用公款安排派出地來京的官員及有關人員,后者是指針對一些部委的實權人物展開公關,以爭取從部委那里“跑”到項目、批文、許可、配額、扶貧款、提拔指標乃至死刑核準等稀缺資源。這兩項“靈活性”很強、伸展空間很大的職能,進而被一些駐京辦發展成了“招待腐敗”和“跑部錢進”。由此,近年來駐京辦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人數不斷攀升,駐京辦主任甚至成了人所共知的一個高危職業,駐京辦機構也成了一個游走于法律邊緣的敏感曖昧的灰色地帶。
實際上,駐京辦的“跑部錢進”比“招待腐敗”問題更嚴重,后者主要涉及揮霍公款鋪張浪費,前者則可能涉及行賄犯罪。如國家審計署原審計長李金華所言,“有些駐京辦第一位的任務就是跑‘部’,打探消息,看哪里有錢和項目,然后寫報告、找關系,很多問題就此產生”。他對“跑部”之“跑”還有一個形象的解讀:“跑是一個足字旁,還有一個包,要帶著包去跑。誰跑得快,部委情況了解多,包里帶得多,就可能多獲得一些撥付款……”(見2005年12月5日《南京日報》)同時,一部分“招待腐敗”本身也是由“跑部錢進”而引發的,因為無論是由駐京辦直接“跑部”,還是派出地官員來京“跑部”,駐京辦都需要搞好“招待工作”。那么,如果把駐京辦一舉撤銷,其為人詬病的兩大問題是否就可以迎刃而解呢?
北京是一流的現代化大都市,有著超強的消費市場和“招待”能力,如果撤銷了駐京辦,地方官員來京或“跑部”需要的招待事項,不會受到實質性的影響,他們如果要繼續搞“招待腐敗”,并不會有什么困難。至于“跑部錢進”的問題,在目前條件下,更不會因為撤銷了駐京辦而得到解決。
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后,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明顯下降,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紛紛向上級和中央財政伸手要錢。1999年以來,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財政投入逐年增加,但轉移支付的程序往往并不規范,無形中給地方留下了“運作”的空間,各地乃將駐京辦作為前哨據點,通過駐京辦向中央部委爭取資金、爭奪項目,展開“跑部錢進”競賽。
駐京辦的“跑部錢進”腐敗難以遏抑,其原因正在于此。只要“跑部”的空間和動力繼續存在,即便取消了駐京辦,也可能有別的什么機構或渠道取而代之。比如,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省級或副省級政府的駐京辦將予以保留,那些被撤銷的市縣級政府駐京辦的功能,會不會被集中或轉移到保留下來的駐京辦身上去呢?
撤銷駐京辦是遏制“跑部錢進”的第一步。 當下之計,必須進一步加快行政體制改革,協調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財權,從法律上嚴格規范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實現中央與地方的權責平衡,才能不斷縮減地方“跑部”的空間,弱化地方“跑部”的動力,最終使地方駐京辦失去存在必要而趨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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