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一份調查顯示,40、50人群出現就業難題;6年之后,35歲以上的求職者中超過8成的人感覺遭遇年齡歧視——昨天,南京市人大代表徐珺呼吁,相關部門要將嚴禁年齡歧視寫入《勞動法》中。
場外采訪:80后應聘教師遭年齡歧視
30歲的張曼:三年前,因為覺得發展遇到了瓶頸,南京人張曼決定辭職考研,那時候張曼26歲。在刻苦研讀了三年之后,張曼突然發現,外面的世界變得更快。在輾轉了多個招聘市場后,她驚訝地發現,29歲的她,竟然在職場上已經成為即將過期的產品。
看著記者,張曼給記者拿出了她所記錄的一組招聘信息,某市教師報考年齡限制:1980.1.1后出生;某省招考警察:報考今年我省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的報考年齡調整為18周歲至29周歲(1991年9月1日至1980年9月1日期間出生),望相關招考部門和廣大考生周知。
張曼不解地說,警察考慮到職業需要的身體條件問題,對年齡做這樣的限制還可以理解,做教師的,為什么也要有這樣的年齡歧視?1980年生的人現在正好是30歲,這時人生閱歷有了一定積累,心態還很年輕,能和學生無障礙交流的時期,為什么就要被淘汰了?
快50歲的王國中:相比于剛剛遭遇到年齡歧視的80后而言,40、50這一代人更是頻繁遭遇年齡歧視。王國中告訴記者,他是學電腦的,今年快五十歲了,長期從事網絡維護。近來單位效益滑坡,去年下半年到南京的一些人才市場走了走,發現有關電腦的攤位清一色要求年齡35歲以下。
王國中說,其實,現在電腦已經很普及了,電腦網絡也是一件平常事,也不是一定35歲以下的人才能完成的。技術難題五十歲的人能碰到,二三十歲的人也能碰到。
人大代表:年齡歧視6年沒改變
在昨天的南京市人大代表報到現場,記者碰到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國際結算部高級經理、市人大代表徐珺,對于年齡歧視的問題,她專門帶來了一份建議,希望政府能夠從立法層面杜絕年齡門檻對就業者的傷害。
要立法,就是因為年齡歧視已經成為招聘行業的潛規則,已經到了不治不行的程度了!在徐珺看來,如果只強調引導企業照顧特殊年齡階段的群體就業,從人道上解決40、50群體的就業難題,這種推薦性做法只能是收效甚微,對這些學歷不高但很可能是家里頂梁柱的人群而言,年齡歧視無疑會讓他們越傷越深。
徐珺代表給記者拿出了一組數據進行佐證,在2003年,南京市人口調查隊曾經對全市失業人口的狀況進行過分析,該分析表明,在40-45歲尋求再就業的群體為“就業困難年齡段”;而最近的一次,去年12月18日,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的《就業現狀尚好 未來擔憂加大》的調查統計中,南京市年齡在“36歲至55歲”年齡組的人中,有80.6%的人認為目前“就業形勢嚴峻,就業難”。
徐珺說,眾所周知,招工就業中的年齡歧視無所不在。35歲大限出現在從公務員招考到白領聘用、農民工招收等方方面面。但真要去問個為什么,卻往往得不到確切的理由,更多是人云亦云的潛規則。但這居然不違法!《就業促進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其中未提到年齡。《勞動法》第十二條也是如此。這樣,“4050”人員于是在招聘方“不違法”的情況下,輸在了找工作的“起跑線”上。
徐珺表示,她在查閱了其它國家的勞動法規后發現,不少國家都對年齡歧視做出專門的規范要求。例如日本就出臺了禁止就業年齡歧視的立法,禁止非特種行業在招錄員工時設定年齡限制。而英國、美國等國家也先后出臺了《雇傭平等(年齡)規范》、《就業年齡歧視法》等,這些規范都從法律角度對用人單位的招聘內容中所涉及的年齡要求進行了統一規定。(記者 陳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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