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2月29日電 (銀雪 郭虹)29號上午9時30分,重慶黎強、陳知益、王興強團伙涉黑案將分別在在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重慶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宣判。
億萬富翁、原重慶市人大代表黎強及其團伙涉黑案于10月26日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根據檢方控訴,自1996年以來,黎強相繼注冊成立了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并以公司為依托,以經濟利益籠絡控制等方式,在重慶市主城多個區域采取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交通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非法經營以及操縱上訪集訪、制造群體性事件等活動,確立了其在重慶市客運市場的強勢地位。
而在此前為期6天的審理中, 黎強多次否認自己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稱檢方指控的多起暴力事件全部是經營糾紛,并強調其名下公司都是合法經營企業。在法庭上,當地檢方在針對黎強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9項罪名共舉證52組1849件證據。
重慶“黑老大”陳知益、鄧宇平涉黑團伙案是已公布的重慶打黑除惡系列案中負命案最多、首次涉及洗錢的團伙涉黑案,于12月1日在重慶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方指控,該組織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了大量錢財,并致三人死亡、兩人重傷、兩人輕傷。同時,該組織還利用重慶渝北區警察蔡書清的包庇、縱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12月5日,陳知益、鄧宇平等26人涉黑案庭審結束。鄭強等6名曾當庭否認指控的被告人突然改變了之前的說法,當庭認罪。“黑老大”陳知益、鄧宇平依舊不承認“涉黑”, “以黑助賭,以賭養黑”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定性成為當日控辯雙方的辯論重點。
重慶“打黑大審判”已審理涉黑案件中第一個被指控洗錢的涉黑團伙——重慶王興強涉黑團伙案則于12月15日在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審理。在兩天的法庭審理中,王興強當庭否認自己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賣淫、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四項罪名,自稱其生意均有執照的合法生意,并稱自己曾向5・12地震災區捐了15萬以及向其他一些需要關愛的人捐了幾十萬元。
根據檢方指控,2003年3月以來,王興強先后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閑散人員陳川南等在重慶市北碚區采取威脅、打砸車輛、統購統銷、圍堵工地等手段,大肆進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一名有13年警齡的重慶警察——重慶市北碚區燎原派出所民警蘇揚因涉嫌為王興強洗黑錢和縱容犯罪一同站在了被告席上。據了解,在民警蘇揚的包庇縱容下,一些受王興強團伙毆打的受害人報案后在民警主持下以調解方式結案。在公訴機關的指控中,蘇揚通過自己和親屬協助王興強轉移多筆資金、隱瞞王的投資身份,發放高利貸謀取暴利。
今天上午,中新網記者將進入法庭繼續關注三件案件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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