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莞12月26日電(李映民 黃英劍)廣東東莞作為外來人口有近千萬的制造業城市,按照廣東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從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全面推行實施居住制度,取代之前的暫住證制度。中共東莞市委副書記黃雙福今天表示,東莞推行居住證制度“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
根據廣東省政府既定目標,二0一0年內廣東省全省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登記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應發證流動人口的有效居住證持證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廣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將這一目標納入綜治考評,實行“一票否決”。
黃雙福指出,新莞人(在莞外來人口)人群體總量大,素質參差不齊、就業低端化,流動性強,“我也感到緊張,因為工作任務重,壓力大。明年內實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居住證持證率,假如七百萬外來流動人口數量,就要實行六百多萬人辦證,這是硬指標。”目前東莞市對明年內推行工作計劃分為準備、施行、推廣三個階段進行。
按照《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流動人口享有職業技能培圳等七大類基本公共服務權益和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四類便捷公共服務。
同時該條例規定,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七年、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依法納稅并無犯罪記錄的,可以申請常住戶口。常住戶口的入戶實行年度總量控制、按照條件受理、人才優先、依次輪候辦理,具體辦法由居住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為此,東莞市副市長成洪波會上指出,東莞目前對符合辦證的在莞流動人口人數進行詳細摸底,并對今后的增量作預測分析、對全市的承受量進行科學研判,為流動人口入戶、子女入學等相關政策提供依據。
成洪波要求落實首次辦證免費制度,不得利用辦理居住證實行“捆綁收費”、“轉嫁收費”和“搭車收費”,對于申請補辦居住證的流動人口按規定收取工本費的同時,要詳細耐心跟群眾做好解釋工作。而居住證工本費由市、鎮(街)財政分擔各百分五十,“一張居住證工本費要二十元,五百萬外來口來算,就是一個億,因此政府對此投入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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