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秘的黑金鏈條
“排擠”外來企業的同時,重慶地產市場也關上了外部資金進入的大門,只能靠內部“供血”。
“長久以來,銀行貸款幾乎是重慶房地產項目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重慶市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會會長黃偉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這種單一的融資模式,無論對開發商還是銀行系統來說,都蘊含著較大風險!
當銀行貸出的份額已滿,企業還要不斷借貸時怎么辦?這就給高利貸行業帶來了“商機”,也讓眾多摻雜其間的“黑金”得以“乘虛而入”。
“重慶的房地產商有一半以上都借過高利貸!标惙哺嬖V《中國新聞周刊》。事實上,縱觀重慶黑社會發展的脈絡,“放水”一直是其斂財的重要手段。
2007年,重慶直轄十年,重慶樓市也達到了巔峰,是供需兩旺的“黃金時代”。樓市持續火爆,房價一夜飆升,每平米平均漲高700多元,連續5周商品房成交量超過5000套,并且不斷出現單日商品房銷售超過1000套的紀錄。
“市場行情很好,不少房地產企業看到了土地開發的利潤,就去吸納一些非銀行資金進行土地買賣,因為這些非銀行資金比銀行資金來得快。還有一種情況是,銀行資金的份額已經借貸盡了,但是又想拿錢去買土地,就只有走高利貸這條路。”陳凡說。
來自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的數據是,2008年,重慶市民間借貸利率平均高達18.72%,相當于金融機構平均貸款利率的2.3倍。
對于民間金融并不發達的重慶,300個億的巨額“放水”資金來自哪里?
重慶律師周立太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重慶的高利貸資金來源有兩個,一是一些官員來源不明的財產,二是國有銀行利用職務之便放出來的錢。
一位金融體系的內部人士透露,涉黑的“水錢”有部分來自國資系統!案鶕䥽蚁嚓P政策優惠,一些國有大型企業、機構能夠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拿到利率極低甚至免息的貸款資金,以用于當地建設;他們將巨額的資金以略高于幾個點的利率拆借給‘中介’,‘中介’一般由各種名目的金融擔保公司組成;擔保公司再隨市場行情設定利息,貸給那些缺錢的中小企業或者個人。”一條通過利差獲取巨額收益的黑色鏈條由此形成。
而這,也許只是冰山一角。
“一些信托、擔保公司與銀行、法院勾結,盯住某家資金鏈可能出現緊張的企業,然后主動提供高利貸,再趁機吃掉這家企業!标惙哺嬖V記者。在“奧妮土地”案中,涉黑團伙頭目陳坤志和龔剛模的重慶萬貫財務咨詢公司就是向競拍土地的某公司負責人貸出本金1000萬,月息為10%~15%的高利貸。后因無力支付高息,該公司負責人迫不得已將公司的股東變更為陳坤志,使其成為占51%股份的大股東。
一旦中間發生了還貸者無法歸還的情況,涉黑團伙們就會動用暴力。
2008年4月14日,重慶某知名房地產開發商向陳明亮借高利貸250萬元,約定每月付給8%,也就是20萬元的利息。后因開發商未按時付息,陳明亮就多次安排“馬仔”去收賬,不僅派人24小時緊跟該開發商,還將其軟禁在辦公室近一個月之久,并對其毆打。
“大佬”們當然不愿意自己永遠活在陰暗的角落,他們會想方設法把自己“漂白”,讓“水錢”變得“合法”起來。陳凡說。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李永升告訴記者:“在公職人員中,有的涉黑官員通過‘一家兩制’進行洗錢。一方面利用權力撈錢,另一方面利用親屬的商業身份掩蓋黑錢來源!
“此外,利用地下錢莊洗錢也非常普遍!崩钣郎f,“地下錢莊用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絡,從事非法外匯買賣、跨境資金轉移、資金存儲及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這種方式成本非常低,并且經常以親友饋贈的方式使黑錢流回!
地產“潛規則”
陳凡曾多次代表公司參加土地競標,他回憶道:2003年,重慶市江北區五里店橋頭黃花園大橋的一塊地,屬于國資委下面的國有土地,向全社會進行公開招標。這塊地后來建了個加油站。在舉牌前的半個小時,就有人來提前打招呼,舉到多少就不要舉了。加油站的項目申請提到了市政局,但是由于安全問題沒有通過審批,后來重慶市前規劃局副局長梁曉琦收受了某公司的25萬元“好處費”之后,順利獲得通過。
而通過惡意競標、暴力恐嚇等手段,以遠遠低于市值的低價拿下黃金地段的事例也屢見不鮮。來自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黎強的起訴書中介紹,做交通運輸起家的黎強涉黑團伙,參與土地拍賣會競拍前,都會派“平頭黨”向前來競拍的開發商們發出不許參與競爭的“通牒”,否則“后果很嚴重”。威逼之下,很多有實力的開發商只得成為競拍會上的陪襯,而黎強卻以極便宜的價格拿到黃金地段的地皮。
重慶打黑除惡專案組的一名警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2006年,某開發商看中了重慶一塊地,陳明亮團伙立即參與競爭,哄抬價格,迫使開發商接受條件:支付4000萬元,他們就退出“競爭”。該開發商支付了1300萬元后,拿不出錢了。陳明亮等人就安排“馬仔”以開發商欠其債務為由,頻繁到開發商辦公地滋事。最終,該開發商不得不將一塊土地以2700萬元抵押給他們。
土地交易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標準形式,即招標、拍賣、掛牌,一種是招商引資,也稱BT模式。在BT模式中,也有很多“不能說的秘密”。陳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官員與開發商可以達成某種“默契”,通過無限提價來拖垮其他競爭者,而自己不用負擔過多的錢。比如,官員與某開發商可以達成協議,這塊土地我們以每畝400萬成交,這之后,在拍賣過程中,那個開發商可以大膽喊價,假設最后喊到的成交價是600萬每畝,開發商只需暫時付600萬,官員會通過退稅等辦法,把多出的200萬給“騰出來”,與開發商平分這筆錢。
“如果繼續讓黑惡勢力操控房地產業,那么房價就不是跟著市場經濟的指揮棒走,而是跟著少數人的利益走了,這會非常危險。”李永升教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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